陈越阳忍不住问他:“那你干嘛不早说?还说把我传给你的纸条都扔了,你这人……真是,不行了,我都要被你气死了。”
他一边将那些纸条重新放进小箱子里,一边骂骂咧咧地抱怨着。
而沈时苍却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就像曾经单恋过的那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一样。只是看着,从不多言。
幸好,只是一千个日子而已。
如果是为了拥有现在的这一刻,而付出一千多个默默无言的日子,也算是赚到了。
……
因为,我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能遇见你。
第五十一章 后记
沈时苍第一次见到陈越阳,就觉得惊为天人。
他生着一双放在美人的脸上才不显突兀的桃花眼,眼波流转间全是夺人心魄的微光,可是,他的气质又是那般桀骜不驯,眉梢眼角带着一丝存在感十足的痞气,再加上他的穿着打扮都极为出挑,就显得整个人都凶得不行。
明明是一张天生的美人脸,却一点都不显得女气,反而在凶和美这两个极端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这就让他整个人具备了一种魔力,无论在多么复杂的环境里,都能瞬间吸引到别人的注意力。
比如,在奢华无比的宴会开场之前,衣香鬓影在小花园的门口进进出出时,沈时苍也在角落里一眼就瞧见了他。
在这个全场都是西装或是晚礼服的场合,他穿着一身纯黑色的休闲装,亮红色的外套袖子被提到手肘处,露出修长白皙的小臂,而手腕上,赫然是一款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
下一秒,一个响亮的巴掌就扇在了他的脸上。
“陈越阳!老子跟你说过什么,怎么还穿着这么一身不三不四的衣服过来?!”中年男人扇了他一巴掌之后,粗声粗气地骂着他。
沈时苍的心脏忍不住停了一拍,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暴躁的男人,哪怕是刘成海对沈月玫动手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吓人。
南方人大多温声细语,很少像一个杯点燃的炮仗似的,瞬间就炸开。
沈时苍本以为,那个少年会被这雷霆般的暴怒吓得不行,却不料,那人慢慢地正回自己被扇歪了的脸,然后以一种更暴躁的态度吼了回去:“那我就去不三不四的地方来配这身衣服!”
说完,他也不理会身后暴跳如雷的男人,转身就骑上了那辆涂了宝蓝色车漆的宝马双R,发动机的轰鸣声由近极远,渐渐地离开了沈时苍的视线。
这一年,沈时苍还不到十五岁,他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在两个月之后,他就要进入市一中念书。而他的母亲,也在前些天转进了北京的医院。
这一年,沈时苍的生命是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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