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秋日,老张正在去机场的路上。
通往首都机场的高速向来没个畅通的时候,车子走走停停,坎坎坷坷。坐在驾驶位的院里的年轻医生一叠声地道歉,说没想到这个钟点还堵成这样,莫不要误了主任接人才好。他倒是不急的,他鲜少有机会接她,每次去时无论如何打好提前量也总会有莫名其妙的事发生。后来索性也再不急了,反正左右都是要让她等的,她也不介意,她总等着他。这可绝不是她平时中意的那种绅士派头,不过他从来是个粗人,她是知道的。
轿车慢吞吞的速度让老张心烦,他只想睡觉。可车开得慢时,膛子里憋屈,又是睡不着的。于是他想抽烟,可在车里抽烟终究不太好。作为一个医生,他算烟量大的,为此妻没少骂他。可她总会视而不见,就像他对她行李箱里露出的雪茄未从置喙一般。为了他的健康,妻会训他,让他“不吃不喝”;她却会温言软语地劝他,让他“吃好喝好”,别竟捡便宜货。他是个头脑简单的男人,不知道这两种爱哪个更真挚些,是源于爱情的亲情还是源于亲情的爱情。不过他记得,他与她,他们是那么不同的两个人, 却有如出一辙的粗犷而敏感的内心,不羁又放荡的灵魂。他们都是那样热爱快乐、用尽气力追求快乐,但又耽溺于永恒的孤独与痛苦。这与抽烟这件小事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女人是他生命中的光火。她是那样美,虽然他宁愿她丑一点,不那么耀眼,可以让他永远护于翼下。但每当他抚过日渐稀疏的头发时都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可挽回地老了。他一直是医院里顶出名的美男子,哪怕到了约摸五年前,他看上去还像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人,可这几年里,生命力的折线仿佛撞到一个拐点,斜率的净值陡增,变了太多。他的抬头纹加深了,腹间的余肉也多了些,虽然因他身量很高,并不太显,但体积终归是见长的。可她每次都会亲亲他的太阳穴然后说,“总还算风韵犹存。”那双唇的形状是那么凛冽,似极了他的,可又比他的丰满性感得多。老张心里知道,她这么说是因为她爱他,爱得要命,他亦是如此。
说来也好笑,他们明明不是彼此喜欢的类型。就像很多个头高的男人那样,老张偏好娇小的女人,就像妻一样,最好再柔顺些。可她那么高挑,那么明艳,根本是深蓝的冰焰与临渊的玫瑰。而她也总是说,将来一定不会找个像他的情人。她喜欢知礼守节,成熟儒雅的君子,像他那样不读书不看报又不善言辞的浑人她可受不了。但他们之间的爱是那么莫名,又那么热烈。当最本能的爱以其最原始的力量冲将出来,竟深沉得让人害怕。
他,这匹行走于世间时冷傲又躁动的孤狼,在她面前是最卑贱的奴隶,低到了尘埃里去。而她,他世界的女王,执着他双手呈上的鞭,却只会用来抽打他的敌人。他们在初见时便臣服于彼此,然后时间一晃便是二十余年。
他爱这个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忠于自己的妻,虽然他并不爱她。
与妻的相识说来算是浪漫的,旁人都道是段金风玉露一相逢的医患姻缘。可他自己清楚,这纯粹是个误会。那是八十年代初的事情了,作记者的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