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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定要着丝袜、觉得男士应主动向心仪的女子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然后静候芳音才合乎礼节、也不喜欢新派小说总觉得老文字和老文人写出来的东西才是好的,又比如她也主张三次约会再做爱。

“所以我很快便急急地奔向第三次见他。”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结束是最完满不过的了,该说的都已经说到了。她跟我讲述的、我却没有提到的细节比如另一个美丽的女人,却好像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她与我都不太在乎,而她与他是怎样的收梢好像也没有什么紧要。她开心,在欢笑,便是好的。

只是我想张小姐始终是要离开香港的,我在这里又要失去一个朋友了。只因这块土地美则美矣,于她却有些太过后现代了。就像冯唐说的那样,“直指本能和人心”,所有人的目的简洁明了:“衣食住行,吃喝嫖赌”。她是个脚不沾地的人,也乐得如此。她笑言自己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嫖嫖自己喜欢的男人”,但在这里怕是找不到一个能让她坐在自行车上笑的人了,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她要离开。

但那都是未来的事情了,一切皆没有定数。而眼下她就坐在我身边,嘱托我加上一句话,那么我便索性躲懒,用这句话为这篇小文作结。

若是有人去往阿姆斯特丹,请记得告诉我。或许有些琐碎之物可烦你带给张小姐那在远方的情人和他旁的女人,只因他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裙摆飞扬的感觉”。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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