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夜的阿姆斯特丹与两个陌生男人一起去当地最廉价的夜店,这于张小姐来说也算是一场难得的际遇了。
过了大约有十几分钟,他们到了那个半地下的夜店门口,入场费每人两欧,她要付还给他,他不要。
“那真是我去过最糟糕的夜店,人多得要命,DJ也烂透了。”大学生们穿着毛衣,场子里又热,周围的人满身都是汗臭味。蓬蓬头和他的朋友们玩得自在,男人买来两杯劣质的却也是仅有的威士忌和她踩着点子摇晃。
男人无奈笑着说,“看看他们,我玩这个实嫌太老了。”她深有同感,“我也很久没这么玩儿过了。”
虽然一切都乱七八糟,但张小姐说那天他们玩得很开心。
“后来男人骑车送我回酒店,我又坐在后座儿上,抓着他的腰。”她的语调淡而温柔,“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觉得分分秒秒都很美好。直到那时我还当他是普通朋友,没动什么别的念想儿。”我信她,她思虑甚多但性如烈火,黑白分明。
直到最后,她在自己的酒店门前跳下了车,他们行贴面礼道别。“他看着我,很温柔,跟我说‘保重’,我们互相用力揽了揽,便要就此别过。”她又笑了, 这次是无奈,“在放手的那一瞬间,想着之后不再见他了,想着之前坐在车上时他身体传来的热度,我的脑子‘嗡’地一声。真的就在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挺喜欢他的。”张小姐喜欢爱别人的感觉,多过喜欢被爱的感觉,因为被爱的感情与她自己实则没什么关系,爱别人才让她觉得鲜活。
但那一夜终究还是以这样一个贴面礼结束了。我认识她这么多年,知道她是个思维极其西化但内里又很老派的女人。就比如她仍然坚信女士穿长不过膝的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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