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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发呆好一会儿,阿随才打通客房电话,准备下楼吃午餐。

午餐进行的过程中,她得知男人已经离开奥斯陆,在安东尼口中,这个老板是个大忙人,酒馆只是他名下的一个副业,至于主业是什么,安东尼意味深长地指了指脑袋,神秘莫测地道了几个字。

那男人还有经商头脑?

阿随惊讶地挑了挑眉,却没有再打听下去。

如此又无事发生了几天。

她几乎每天都在照浴室的全身镜,身上的鞭痕痊愈的七七八八,变成了黑色青色,有些结了痂,有些却鼓成一条细细狰狞的疤,那支药膏已经被她挤的干干净净,纱布亦彻底用完了。

转眼来到挪威,来到奥斯陆大半个月。

这天拉开窗帘,窗外竟白茫茫一片,屋檐房顶,树杈枝头,灯杆车顶都堆满了积雪。

昨夜凌晨竟悄悄下雪了,是南部的初雪。

阿随压抑的心情多少有几分好转,她披上外套到楼下,想吃点热乎乎的东西。

电梯门一开,她便听到女人抚掌大笑的甜美笑声,似乎在分享滑雪的有趣经历。

阿随闷头往吧台的方向走,路过多看了一眼,一个金发碧眼的大胸细腰美女。

也许是她表情不太好看,安东尼在上餐时安慰她,比起五官立体的纯白种人,长相大气的亚裔华裔更对罗文作的胃口。

“你怎么知道?”

“他手上刺青,女人的名字,就是一个中文拼音。”

“那也只代表他曾经喜欢过一个中国女人。”

阿随摸了摸自己的脸庞,毫无疑问她这精致小脸的长相不能与大气挂钩,更何况她的内核还是小气的。

安东尼耸了耸肩。

“对了,你的包裹到了。”

离开之前,安东尼说。

她十天前在亚马逊买了一件东西,写了Serendipity的收货地址,又拜托安东尼帮她留意,今天终于是到了。

饭后,阿随抱着包裹上楼,拆开,洗了澡,换了一身衣裳,把自己从头到尾包裹得严严实实,下摆内收的大裙子,外面着一件只比长裙短一点点的大衣,大裙子像裙撑一般撑起了大衣的版型,腰带展露出她的细腰。

她身材比例不错,一米六点二三,穿成这样不显矮亦不笨重,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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