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所谓法务部,就是公司内养的律师,处理公司一切和法律相关的事物,包括各种合同的签订、员工的违规行为处理、和外部合作的协商与谈判等等。
虽然现在还没办法管理公司的娱乐产业,但以S.M的霸王合同,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法务部,他总觉得以后会有更多艺人受不了压迫,直接以打官司的方法提前撕毁合同离开公司,而S.M的霸王合同在法律上并没有太多的保护力,艺人成功解约的概率很大。
这时候,当然就需要一支完美的法务团队,最好是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那种。
他当然理解艺人不堪压迫后做出的决定,所以才有改善这个状况的想法,不然他就没必要加快分公司的成立,但实话讲,S.M是一家商业会社,它的大部分行为都代表着收入与产出,不是做慈善的。
给艺人拉资源要钱,养练习生要钱,给电视台公关要钱,出张专辑都要钱,培养出一个能赚钱的组合与个人爱豆要很多钱,这些钱总得在艺人身上赚回来。
韩国终究不比国内,国内明星只要有名气,回本是很快的,毕竟国内大部分艺人不像爱豆一样有漫长的练习生时期,大部分的成本都花在了公关上,只要能签下一个代言,之前花出去的公关费能翻好几倍的回本 。
因为国度地幅原因,韩国本身的娱乐活动终究有限,节目就那么些,偏偏艺人的数量还多,能在电视台获得固定出场机会对新人来说都是需要感谢的事情。
一旦新人期没能快速站稳脚跟,面临的很可能就是被大量同类艺人掩埋的命运,去年五月份出道的天上智喜就是这种状况。
很明显,S.M在天上智喜身上的投资就没有收回来,毕竟在成名前,每次出通告获得的酬劳都很少,就算按9:1的抽,这也依旧是个赔钱的组合。
在这里赔钱了怎么办?当然是在其他赚钱的组合身上加工作量好提高利润比了。
这导致东神、BoA等活动期艺人压力加大,特别是在“开国元老”H.O.T解散、神话和Fly to the sky合约到期离开之后,赚钱点变少只会导致在职艺人状况变得更糟糕。
李贤因不太清楚神话当初是因为什么才闹的那么大,网上传的流言非常多,但S.M不管从哪一种言论看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角色,毕竟人家是合约到期离开而不是提前解约,还做封杀这种事实在不太好看。
只是就算再怎么不光彩,以商业角度来说,就是一个会赚钱的项目被剥离了。
既然坐在了社长的位置上,李贤因就应该尽量避免这种状况,以后他肯定会逐步改善艺人们的待遇,减少压迫的状况,但如果在改善之后还依旧有人提前毁约的话,那他可就没这么好说话了,解约不成还雪藏是唯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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