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朝代叫大周,或许不存在于历史长河中,但存在于他脑子中的一篇话本里,还是篇充满了玄妙色彩的话本。
话本的主人公叫萧慎玉,全篇围绕他的复仇故事写了不足三万字但极为解恨的一小本。江砚祈还记得,当初他无聊时从书铺捡了这话本,看得是津津有味,倍感舒气,但现在他成了这话本里的人物,那感觉就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他这具身体的主人——长陵郡王府小郡王江砚祈,与他同名同姓,却他娘是个没活过第一页的小渣滓!
“江砚祈”身为长陵郡王唯一的亲儿子,本就金贵。其母郡王妃在他两岁时便故去了,此后更是被他那思念亡妻的亲爹纵得没边,因此恣睢愚蠢,不务正业且好色奢靡,更勇夺“元都三大纨绔之一”的美称。
等长陵郡王察觉自家幼苗长歪时,“江砚祈”已经飞上了天,拽不下来了。也因为他诸多“良好”品德之一的好色愚蠢,得罪了话本主角萧慎玉,喜提第一把残忍又刺激的刀子。
想到此处,江砚祈从头发丝到脚后跟又开始疼起来,他陡然想起,他娘的“江砚祈”今天是不是——
“大少爷。”
墨余走了进来,说:“墨多不知跑哪儿去了,我来替大少爷换药吧?”
江砚祈一只脚急不可耐地落了地,说:“还换个屁的药啊,我要出府!”
“大少爷,小心脚上的伤!”墨余快步过去扶住他,说,“有什么要紧事,大少爷吩咐便是,您脚上还有伤,而且现在天色太晚,外面还下着雨呢!”
“就崴了一下,严重得跟被人砍断了似的。真男人勇于走夜路,不怕毛毛雨。”江砚祈俯身,一边穿鞋袜一边说,“赶紧的,要是去晚了,我就要真断了,别的地方断就算了,小兄弟一定不能断!”
墨余不明就里,但还是被吓了一跳,连忙喊了门外的侍女,吩咐着准备马车,又快速地从衣柜里挑了件衣裳出来,给江砚祈穿上。
江砚祈被这金灿灿的华贵衣袍闪得眼睛一疼,但要紧之事在前,他也没说什么,敷衍穿好后就单腿绷着往外跳。
墨余觉得他单腿蹦跳的画面喜庆又可怜,忙抢在他前面,单膝跪地道:“大少爷,我背您!”
“多谢了。”江砚祈也不矫情,趴上去后说,“我知道你不是普通的随从,好家伙,振翅高飞,快一步是一步!”
“啊?”墨余惊讶地滑了一步,但他的手脚向来快过脑子,因此在反应过来前已经气沉丹田,背着江砚祈上了房顶,一溜烟窜进了夜色。
长陵郡王府坐落于东榆街,因此当墨余背着江砚祈到达隔了整整一条主街的目的地时,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等他抬头看了眼面前的府门,这刚喘上来的一口气便梗在了喉口,差点没把他噎死。
“诶,就是这儿了!”江砚祈看了眼比起郡王府稍显贫穷的门匾,拍拍他的肩膀,说,“墨余,我的腿现在使不上力,你再辛苦一回,把我放墙头上去。记住,姿势别太猥琐,美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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