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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李文森没有理刘易斯的话,只是盯着乔伊的眼睛问:

  “日记本里,有什么和这个案子有关系的地方吗?”

  刘易斯微微弯下腰,说:“您不必问他,警方有权调用与案件有关的证物,稍后我们就可以自己看……”

  ……我们?

  乔伊神情有些莫测地看着刘易斯附在李文森耳边说话,他们隔着比较远的距离,也没有避讳他说悄悄话。这并不是暧昧的举动。

  看起来,更像是刘易斯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的体贴,和由内而外绅士的风度。

  一种累赘的、他不具备的品质。

  一种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障眼法。

  无论你内里是怎样的品质,只要外表倜傥,举止文雅,人们就很容易认为这是一个饱学之士。

  心理学上可以把这个叫做,错误模式识别。

  自从七年前开始,他就不再参与案件的侦破,也鲜少打击、干扰或毁掉他室友的工作,因为他的室友非常难顺毛。他知道刘易斯的存在,也彼此打过照面,却没有看过他与李文森的相处模式……用脚想都知道,不过是点头之交。

  李文森和谁关系都不错,但和谁关系都不亲近,就像从前每一个被她刻意疏远的同学、邻居、老师,甚至她的父亲一样,明明一同渡过了漫长的岁月,但一转头,她就能轻易把你抹去,你再也无法在她的生命中,找到自己的痕迹。

  李文森从不交朋友。

  原因不明,和她一样,是一个谜。

  整整七年,他才从同一间公寓的陌生人成为她的朋友……可他今天亲眼看到,从这个警察出现到现在,平时三句话里就有一句暗含隐喻,无论对谁都不假辞色的李文森,居然没有对这个叫刘易斯的男人说一句讽刺的话。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无论人生观、价值观,甚至知识体系都截然不同,他们却互相开玩笑,交流观点,探讨问题。

  最重要的是,对于刘易斯的一些体贴举动,她没有拒绝。

  ——她居然没有拒绝。

  这不正常。

  太不正常了。

  哦,恒河的水今天难道改流向了吗。

  ……

  李文森还没有听完刘易斯的话,就摆了摆手:

  “不,你不可以。”

  “他当然不可以。”

  乔伊双手插袋:

  “日记本明显是私人物品,如果你打开了它,就是侵犯隐私权。”

  “这么说起来的话,你也侵犯了西布莉的隐私权,乔。”

  乔伊沉默了一会儿:

  “所以呢?文森特,你要起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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