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能力果然非常普通,甚至连接吻的生理反应都这样后知后觉。黎琛在十分钟前的那一个吻,到现在才开始染红他的身体,而他的理智到现在才运作起来。
黎琛的吻跟蛊一样,差点要他的命,把他拉拽进爱欲里溺亡。
季绍庭想起不知在哪读过,说人这种隶属于感官的生物,不是因为悲伤而流泪,而是因为流泪而悲伤。这与今夜的吻是有共通点的,季绍庭只想自己真是单身太久,一个吻就能让他爱上。
虽然黎琛的态度珍重而谨慎,像在对待珍宝。
他这样懂亲人,一定亲过不少人。
季绍庭坐起身,看见自己膝盖处的皮肤在泛红。他刚刚跪了太久了。
——的确是这样,必须是这样。温柔是假的,黎先生大概是那种只会在情事上温柔的男人,其余的他毫不关心,他甚至不会在意自己在沙发前跪了多久。
一切都是假象,他不该为此沉沦。黎先生要亲他,只是因为他的占有欲。他是野兽一样的人,不喜欢自己的领地被进犯,厌恶自己的猎物被染指。今晚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法国人,亲吻不过是黎先生宣示主权的一种方法。
季绍庭满心暗淡地走进洗手间刷牙。
黎琛,他的占有欲很强。
他甚至不允许他私自出门。他恐怕从来都当他是一件物品,再好些是宠物,所以偶尔会给他点甜头,比如昂贵的婚戒与盛大的婚礼。
季绍庭看着镜中的自己,心想这人是谁呢,为什么这样疲惫,像才结束了一场纠缠搏斗。
对手是他自己,矛盾的根由是爱或不爱。
而黎琛手里握着牙刷,最后还是把它放回了杯中。
他在夜里回味季绍庭两片柔软唇瓣的触感,的确不是甜的,是纯得跟白开水一样的。季绍庭明明都二十六岁了,怎么好像还停在无邪的年纪,几乎是呆呆傻傻地由着自己亲,一对手从头到尾都规矩地放在膝盖上,嘴也不晓得张开,笨得叫黎琛不舍得扣住他的后脑勺,狠狠地攻占进去。
想到这黎琛心里又腾升起一股喜悦:季绍庭真的没亲过人。
他就是亲吻本身,是专属于他黎琛的亲吻的全部意涵,单是认识到这一点就叫黎琛今晚注定失眠。他翻身下床,进到书房,打开保险柜,取出两人的结婚证,盯着两人的照片。
季绍庭真的很懂笑,平时厚厚敦敦地缺乏个人气质,一笑起来立刻就有了热和光,叫黎琛心头爱欲滚烫。
他反复阅读说明页上用红墨打印的“确立夫妻关系”,只觉得这红色是介于梦幻与现实之间的另一种颜色,是季绍庭那粒眉尾朱砂痣的颜色。
第二天黎琛用完早餐在玄关站了一会儿,季绍庭走过来问黎先生是忘了什么东西吗,黎琛点了点头。
“是什么?”季绍庭半转过身,“我帮您拿,在哪?书房吗?”
黎琛只做了个让他走近点的手势。季绍庭疑惑地在他跟前立定。黎琛是真的高,季绍庭踩着玄关的一阶楼梯都还得继续仰视他。
被覆下来的吻封住嘴唇时,他半分都没反应过来。
这个吻较之昨晚要短暂许多,但与昨晚一样都是浅尝即止的。结束以后季绍庭双目怔怔,干巴巴地只能吐出三个音节:“黎先生?”
“我忘记亲你了。”黎琛回答得一本正经。
然后就不再看季绍庭,转身离开的动作很干脆利落,好像他并没有把某个人的心搅成一堆混粥烂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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