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琳说:“我喜欢听你说话,你说什么都行。”
他的眸光动了动,单手将解琳握住他的手翻上来,自己重又握住她,拇指在解琳的手心轻轻摩擦着。他沉思一刻,开口道:“那我来同你讲一个故事吧?”
解琳愉快地点了头,把脸枕在她手背上,也枕在叶楚的手掌里,兴致勃勃地听他讲:
“那是很久以前的一段故事了,在南方的某个小镇里头,有户姓温的人家——”
第35章
上世纪的二十年代,某个名叫温自华的男孩出生,他的家庭并不大富大贵,父亲是名手艺人,他做旗袍,也做普通的棉衣。乱世之中,这一家小小的成衣店好歹养活了一家四口:温自华还有个弟弟叫温自成,小他一岁半。
他们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淑的女人,剪着一头短发,她极爱穿旗袍,夏天别人穿衫子大袴,她穿压了黑边的蓝布袍,冬天别人穿厚棉大袄,她也要穿青莲色的衬绒旗袍,颜色总是冷而深的,但她依旧是格格不入的。六岁的温自华也许还没太分清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可他已然觉得自己的母亲是他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外头的那些都是不好看的。
他爱粘着母亲,她去河边的石阶上淘米洗菜,他也跟着,她坐在家里的门槛上吹风纳凉,他也就陪她坐着,一坐一天,他偶挪位子动动屁股,也从不嫌烦闷,还只怕一回头妈妈就不见了。
不像他的弟弟,温自成是街上有名的皮猴儿,才五岁就天天跟着一群大孩子在外头疯玩,若到了傍晚不去找他,他绝不知道要回家的。
于是每天晚饭前,母亲把灶上的火移交给从店里忙回来的父亲把着,就拉着大儿子出去找小儿子。
她永远找不到他,小小的一只不知道钻到哪个河堤地下,又或者躺在哪座草垛上,只能扯着嗓子到处问、到处喊。不过她也不用太着急,因为温自华永远找得到弟弟,他扒开树丛往里头一探,便喊:“成成!你又乱跑!妈找你回家吃饭哩!”
温自成并不肯走呢,人小鬼大地扭过头去,不理他哥,还道:“我要斗蛐蛐!”
温自华走进去一把拎起他就往外又拉又拖,温自成不断挣扎,声响越大,温自华便冲路那头大喊唤他妈来:“妈!这里呢!”
母亲赶过来从哥哥手里拉过弟弟,照惯往他屁股上抽两巴掌:“越跑越没边了!皮猴!让你皮!你也不跟你哥学学。”
“谁要跟他学!他跟屁虫!”
弟弟自小反骨,哥哥则更温敛。也可以说温自成更大胆洒脱,温自华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