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得发蒙,稀里糊涂打火开车,一个油门没把握住,车直接蹿出去吓我俩一跳。
G紧抓着安全带怯声问我:“你驾照是自己考的么?”
我又恼又臊,吼他:“我这开捷达的手脚摆弄不明白卡宴!你说你养这么个车,自己咋不开,没驾照么你!”
“我的吊销了。”
“因为啥啊?”
“超速,撞死了人。”
G这句话震我一哆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至少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他竟然大摇大摆坐着公司副总级位子,该干嘛干嘛,这中间肯定有猫腻。
我直截了当问他:“你家花钱摆事了吧?”
G回答得轻飘飘,“嗯,打点关系和安抚家属,花了俩别墅的钱,不就撞死个环卫嘛。”
突然我猛地向右打方向盘,狠踩油门朝河堤冲过去,G吓得妈呀一声,手忙脚乱来拉手刹,被我一巴掌打开。
当时真的太生气,我故意吓唬G,生平第一次这么玩命开车,也是唯一一次,请大家不要效仿,我事后也心有余悸,觉得自己太傻逼。
“找死啊!疯啦!”G第一次冲我咆哮。
我问他:“刚才啥感觉?是不是以为要死了?害怕?”
他无需回答,惊慌的样子说明一切。
我继续说:“那个环卫丧命前估计都没来得及害怕。一条人命说没就没,在你看来只是俩别墅的事。”
G正欲辩解,我再次起车,他条件反射抓紧了安全带,而我没再造次,稳稳当当把他送到公司。
下车我扭头就走,G着急签文件,也没拦我一步两步的,到家时收到他微信,跟我解释当初车祸相关。
G的确是肇事方没错,被撞环卫却未当场死亡,而是死活全凭家属一句话的事———放弃,就死,坚持,就靠仪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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