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和男友一块儿去。”
陆承文问:“你的男友在哪儿?”
丛云说:“你应该见过了。”
陆承文想了想,问:“你不是齐越的表妹吗?”
丛云说:“你弄错了。”
陆承文点头,没有再打扰丛云。
事实上,婚礼两三天,齐越并没有空带丛云兜风,她都是坐在酒店阳台看风景。匆匆忙忙婚礼结束,两个人又打道回府。因为老一辈的人还要在家里办酒席,不赶巴黎的时髦。
过了两三个月,夏天时候,菜园非常繁盛,金铃子的虫鸣此起彼伏。
丛云正在粉刷小屋的外墙,电话响了,一个陌生号码,对方说:“我是陆承文。”
丛云一下没想起这个名字。
陆承文说:“我们在巴黎见过一面,我想确认一下,你有没有恢复单身。”
丛云想起来了,说:“我和他很好。”
陆承文说:“那我要失望了。”
丛云察觉到他声音里的沉静,说:“也许你还有几十个电话要确认。”
他说:“不是这样的。”
她说:“但以后我都不方便接你的电话。”
陆承文说:“不要太早下结论。”
电话轻轻挂断了。
齐越住在丛云家的时间也少了,他毕竟更习惯大房子,也要多陪父母长辈。
两个人住着的时候,也有格格不入的情况,他爱奢华,她喜欢简朴,他总是一味忍耐了,反而有点憋屈。
有一天,他已经结婚的表妹还有王宜兰去酒吧惹了事,碰上一些拆白党,他去英雄救美,回来一身烟酒味道,嫌浴室太窄,洗澡水太小,就回父母家去了。
丛云终于打算搬家,收拾了东西,要和齐越一起住到望江的房子。
离开菜园那天,她有点不舍。
齐越说好了要和她一块儿搬东西,但又失了约,因为他结婚三个月的表妹已经在闹离婚,在家以泪洗面。
他心肠太软,太爱呵护世上的玫瑰花,不能放任不管。
丛云终于发现,像她起初预感的那样,她也只是他心目中一朵普通的玫瑰花。
丛云在江边遛着小黄狗,怕它对着一群萨摩耶哈士奇胆怯,特别给它起了英文名“little yellow”,出门前做了思想工作,提醒它,它才是地头蛇。
等她遛狗回来,发现齐越过来了,家里有许多行李,随便放着。
他叫了鳗鱼饭外卖,和丛云一块儿吃晚饭。
他问丛云住的习惯吗?
丛云说挺习惯的,问他家里的表妹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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