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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件糟糕的事情。

厦门确实不大,不过城市很有意思。

可以小资,可以愤青,一面很有底蕴,一面又轻夸浮躁。

沿途童秋水还拍了一张照片——一座寺庙,阵阵梵曲,袅袅香火,僧人庄重,信徒虔诚。庙边一侧墙外紧靠的却是一家酒吧,灯光摇曳,声色迷人,调情暧昧。寺庙和酒吧两不干涉,互不影响。圣洁和情调,可以并存同一个空间。

五天后,两人回来。李落云心满意足,觉得自己深情款款,夫妻关系牢不可破。

童秋水也是心满意足,风光迷人,身体愉悦,活得长长久久的好处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令人振奋不少。

享受之后,日子照过。不过李落云轻松了不少,如他所料迷花一族一切太平,半个寻仇找麻烦的都没有。地牢空荡荡的,一直戒备的看守护卫们骤然无所事事起来,大伙儿都闹不明白一大群不死族怎么就平白无故消失了。

李落云将辛苦得来的那颗佛珠交给族长交差,算是这五天逍遥快活的理由。至于佛珠从何处寻来的,他深怕横生枝节,干脆隐秘一切,只说无意中得到,纯粹天意。

得了好运的李落云和平安无事的迷花一族两厢快乐,一时间日子恢复了常态。

李落云还是朝九晚五,不过定点定时归家。童秋水依然闲暇无事,四处瞎逛。两个人过得一如寻常的小夫妻般,欢笑融融,甚是惬意。

约摸十日之后,童秋水吃过中饭,准备去王府井晃晃。当年的刘府曾经在那,偶尔时候,她站在天桥之上,望下面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就会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忘记带上自己一同流逝,任由她原地站立,旁观众生。

才下了楼,出了大门,她就见一人站在一边楼道,静默垂头,似乎正在等人。

童秋水也不在意,自那人身边经过,径直朝前走。

“姑母——”

童秋水浑然未觉,脚步不停,却不想刚擦身而过的那人跨前一步,蹿到了她身边,又重重喊了一声:“姑母!”

童秋水一顿脚步,偏头看了看身旁人。来人约莫约摸二十来岁,高个,生得挺俊俏,浓眉大眼,一双眼睛炯然有神,黑漆漆发亮。

一个体面的年轻人,可惜是个傻子。要是不傻,怎么会对着她喊姑母。

她的确是很老,不过是老在内在,外表细皮嫩肉,和老半点不搭边。

童秋水耸了耸肩,很厚道地不和傻子一般见识,打算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姑母,你忘记我了?我是晋恒啊,霍晋恒。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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