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几个月,还是去了。
演唱会那天半座城都能听到关于演唱会的事,歌迷从四处赶来,红馆气氛从进场之前就开始高涨爆涨,歌迷男女比例竟然相当,很多年前横空出世的情歌王子,真的很多年了。她在梁丘熠的音响里听过很多遍这位情歌王子的歌,此刻觉得莫名亲切。他的全盛时代也是梁丘熠那一代人的记忆。于她,其实有些远了。
本就是一场回归。
明明是情歌,现场却堪比摇滚现场,全场人全部都站着欢呼合唱。尽情呼喊。
傅蘅动了番心思才请到她来一起看演唱会,心思花的不动声色,以朋友之名,事实上,他准备在现场和她表白。
从情歌王子开唱,全场瞬间沸腾,歌迷欢呼喊叫,她站在人群中,双手插在兜里,微微歪着头看着台上的人,笑着泪流满面,从头到位都那么看着。站在欢呼沸腾的人群里,静静的,像个隔世的离人。
傅蘅再傻,也明白,不该多说了。
那些深埋到连眼泪都融发不了的感情,无须多言。无人能懂。有些人就是顽疾,有生之年都不能治愈。
演唱会那晚散场已经接近凌晨三点,在酒店的窗前,能隐约看到天边的一线微亮。姜翎在短睡的两个小时,梦见了梁丘熠。自他离开这么久,第一次梦见他。
在英伦雾都的雨幕中,她再次遇见了梁丘熠,他打开门朝她伸出手,轻声叫她:“翎翎。”
她在梦中惊醒,浑身是汗,坐起身看时间,才凌晨五点。天光破晓。
傅蘅从演唱会回来后,对她只能只当朋友,心里只觉得有些遗憾。
姜翎早上起来,突然决定从港城出发,去一趟英国,毫无缘由。到达伦敦,她才惊觉自己的莽撞,站在机场,犹豫着,没有目的也无处可去。
伦敦的天气有些冷,又下着雨,她穿的是单衣,冷的哆嗦,后悔自己的莽撞,酒店就在塔桥附近,她的英语并不好,酒店的前台口音她听不懂,出门散步没有带伞在河边树下避雨,看遇见了一个带着工具的园艺工人,突然心念一转,想去邱园。
跋涉奔波找了酒店,扔下行李赶在闭馆前,进了馆,观感其实不是那么好。邱园不是大热景点,人很少,又是下雨天,灰蒙蒙的,门口进去有个喷泉的水池,典型的英式风格。棕榈馆,高大的玻璃铁结构,空荡荡的玻璃房里,她像个霍比特人闯进了精灵世界,仰头一个人漫无目的瞎转,也不拍照,穿过走廊一直走,蒙蒙的小雨,穿过几个馆,快到了邱园的后花园,连一个人都没有遇见,红色小门门口有棵大树,她冷的要命,以为到了尽头,站在树下避雨,门后面有两个声音传过来,英式英语口音很纯正,可惜她听不懂。
大概临近下班时间,她有些后悔这场漫无目的的出走,门后的声音靠近她,院子门开着,两个人背朝她,其中一个人穿了件很长的连帽衫风衣,她想询问他们带她出去,出声道:“hello?”
那人说话被她打断,迟疑的转身,左手拄着拐杖,眉目一如从前。
姜翎看着他拄着拐杖回头看她,有些惊愕。
他旁边那个发际线堪忧的小伙子,看到她,大概看她淋着雨来逛植物园觉得惊奇,啊了几声。
姜翎看着拄着拐杖的人目不转睛,那人走近她,依旧一句话不说,黑风衣像件斗篷,显得他有些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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