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上,晕出一层柔和的微光,使她整个人都生动了起来。
陆明远觉得她可爱极了。像一只温和害羞又容易被惊到的兔子,让人忍不住想亲近她,喜爱她,保护她。
他是个敏锐又果决的人,他确信他喜欢这丫头,虽然这是他们相识的第三天。
他知道这丫头对自己也有好感。
而边上的谢苗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一直还处于她居然就那么摸了对方的胸,这个昨天她才幻想的动作。可是她也很受惊吓,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她只敢想想,她是行动上的矮子。就算之前说的触摸试验,她也就只敢想想勾勾小手呀,她知道这个年代的纯真保守,很多人结婚前连手都没拉过。
她觉得她占人便宜了。挺羞愧的。
陆老爷子晨练回来就看到这样的两个人。
一张沙发上,丫头扭头不看孙子,而臭小子在那笑着出神。
肯定有事,不过看样子不坏。
当作没看到的老爷子神色如常地和两人打了招呼。
吃过饭老爷子送走了已经缓过来的两人。
一路无话,汽车开到百货大楼。
说是大楼,其实就两层,偏欧式建筑,和周围低矮单薄的房屋比,已是豪华。
谢苗有种见证历史的怔忡感,只想赶紧去里面逛一逛。心里那点别扭感在此时消失的一干二净。
她顺手就拉住了陆明远的袖子往里钻。
里面一片繁华景象。每个柜台前都排了长长的队,推推搡搡,挤挤挨挨。吵嚷声,叫骂声,询问声,抱怨声,欢笑声,闲聊声,混杂在一起给了谢苗人间真实感,她确实活着,活在七十年代。
她心里是充盈的踏实感。
百货大楼的一楼主营副食品等,衣服鞋帽配饰等都摆放在二楼,他们也就没有多逗留,直接去了二楼,毕竟陆明远的伤腿受不得挤。
二楼比一楼显得宽敞了很多,柜台货架没有摆得那么紧凑,且人也比一楼少了很多,至少走路不用挨挨蹭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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