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梨子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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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平平无奇的主攻文。 ———— (攻)何洛家里破产后,他多了个得罪得死死的债主,为了尽快还清债务,他不得不老老实实上班,努力还债。 但一次意外,他在酒吧被人下药,好巧不巧落在债主手里,一夜过后,何洛看着睡在床边的债主,心道:完了完了完了,这次他家债主还不得弄死他。作者:顾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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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霁离家出走,在有生最落魄的时刻吃到了有生最难吃的一碗鸡蛋面。一个模样好看的长腿少年从后厨出来,成霁刚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就看见那人手里拎了把菜刀。 后来成霁做饭炸了厨房,出租房门被人敲起,他开门,门口站着那个“带刀少年”,手里是一把泛着寒光的剔骨刀。作者:沈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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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者总是这个世界最忙碌的职业, 不是要讨好男主,就是要拯救男二,时不时还要感怀反派, 问题是她们抱着对书中人物的热爱,付出一颗真心,却时常被人践踏于脚下。 “我爱你,宠你,讨好你,是因为你曾是我喜欢过的纸片人老婆。”作者:鱼不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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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文第一版文案】 楚隽去了一趟博物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半瘫了,身体的各个部件不受控,无规律失灵。 直到他忍无可忍,身体里突然传来一声轻笑,“终于找到你了,被人控制的滋味怎么样?” 身体里那个“人”好像猜到了他的想法,楚隽就见自己的手缓缓抚上了他的……作者:晏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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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尊攻×徒弟受 —— 江淮穿书了,因为怒喷作者而穿到了狗血原著小说里,成了反派魔尊的炮灰徒弟,还顺带绑定了一个牛马系统。 在原著里,江淮是修真界出了名的废物美人,因为长得好看而被人强抢回来做了徒弟。作者:出西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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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都穿成反派大佬的白月光, 赵若歆却直接穿成了那个残暴不仁、阴戾嗜血的煜王,的废腿。 胆子小,不敢暴露,就这样安静如鸡的装死了几个月,从来没被人发现。 直到一日天太冷,她忍不住给煜王,套了条秋裤。作者: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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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国竟宁年间,奸臣与清流相争,朝堂之上,一派风起云涌。 我家作为排不上号的边际成员,就是双方势力相争的背景板,不仅不用参与争斗,遇事还总被人忽略。 尤其我父亲,是个相当低调的存在,连史官多记述一个字都会嫌浪费笔墨那种。作者:青云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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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闲眼中的梁君末是只小奶狗,不料一朝长成大尾巴狼,把他叼进狼窝还不满足,要他把肚子的皮毛也贡献出去。 楚云闲亮出爪子挠人,却被人圈在怀里,一顿乱蹭。梁君末没有被人嫌弃的自觉,抱着楚云闲笑的一本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