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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能算出殷晓媛这段时间有多少时候待在家里。”

  离婚案件里,子女抚养问题是要分情况的。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随父或者随母都可以,主要看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则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方还就在二周岁到十周岁这个区间。

  所以关键点就在于,殷晓媛和方不让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纳入这一点考虑范畴的有:

  1.父母是否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

  2.子女随父母其中一方生活时间比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有无其他子女;

  4.是否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5.子女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父母方照顾孙子女的。

  方不让和殷晓媛双方显然都还有生育能力,第一条可以直接不考虑;

  在随父母生活的时间长短方面,殷晓媛表面上是胜过方不让的;

  双方都没有其他子女;

  孩子并不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

  父母双方都没有重大疾病,但“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就很值得商榷了。

  “物业管理处调来的车辆进出纪录是最近半年的,可能是因为这阶段她和mars已经在一起了,所以很少待在家里。有时候一出去就是好几天,也有的时候下午两三点出去,凌晨一点才回来,或者第二天早上才回。”程白又拿起了旁边另一份资料,“从方还刚出生时,就有请月嫂和保姆照顾。但早期一些的毕竟是四五年前的人了,要找到人很困难,但根据最近两年的三位保姆的说辞来看,殷晓媛至少在两年前就不大管家里的事了。”

  事实上也没有什么需要她管的。

  方不让虽然很少回去,顶多就是见见方还,带方还出去玩,可在金钱上给的却十分宽裕。家里住的三层豪宅每周都会有专人来打扫,车库里停着的豪车也会有专人送去保养,而方不让和他的父母也早就断绝了联系,家中既没有什么长辈需要殷晓媛孝顺,也没有什么亲戚关系需要殷晓媛处理。

  甚至连孩子都有保姆和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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