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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门口走过去了。

  褚贤文了解他,忍不住笑:“你们当作家的,真是又尖锐又柔软,矛盾得可以。”

  边斜也不接他话,跟他在医院门口告别后,想起自己早饭没吃,时间又快到中午,反正最近闲,干脆在附近溜达,找个了小馆子吃饭。

  只是菜点一桌,也没吃上几筷子。

  临走结账的时候,老板看他的眼神既愤怒又疑惑,估摸着是在怀疑自家大厨的水平是不是下降太厉害。

  新书出完后这段时间,是边斜的休息时间。他也不喜欢工作室那边派助理来成天照顾自己,不自由,所以身价虽高,衣食住行倒跟普通人没太大区别。

  且他懒,不开车。

  所以,吃完饭他就准备挤个地铁回家,但没想到,医院附近那地铁站里,又看见曾念平。

  边斜记得清清楚楚,昨天这老人家去律所的时候,前台小姐给程白打了电话,但程白那边说没时间,请他先回去。

  这就是不见的意思。

  而且看他穿着打扮,真不像是能请得起程白的人,可他刚才竟在这人的电话里听到了“程律”两个字。

  这绝对不是什么巧合。

  心里面有猫爪子在挠。

  边斜不写书的时候,就是个闲得快长毛的人,加上记恨昨晚好友申请一直没通过的事,鬼使神差就凑了上去。

  搭讪第一句:“大爷,你是要去天志吗?”

  曾念平愣了一下,完全不认识边斜。

  但边斜认识他啊。

  他就开始给大爷解释昨天在天志前台看到过他,接着又说自己有个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聊了点里面病人的辛酸苦辣,地铁还没到站,就已经跟曾念平拉近了距离。

  边斜身上是没有那种有钱人常有的骄矜与傲气的,跟人说话的时候也温和,很容易让人信任,打开心防。

  那是一种真的认真。

  认真地注视着人,认真的听人说的每一句话,还会给予恰当的回应。

  用周异的话来讲,这人或许不是特别擅长跟人交际,但只要成为这人的朋友,就自然而然地愿意为他死心塌地。

  他跟曾念平一起上了地铁,然后在太古汇下来,又顺理成章地一起上了楼,进了天志律所。

  前台小姐看这俩人一起出现时,下巴都差点掉地上。

  程白本来在办公室等曾念平,结果是边斜跟曾念平一道走进来,她一下都没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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