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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生,整天乐呵呵的,找藜麦要抱抱,要陪玩儿。

  藜麦闲下来就带着他到处去公园、游乐场玩儿。

  就连晚上都非得粘着藜麦才会能睡觉,而且还特别容易惊醒,睡着了把他放旁边房间里去。

  离藜麦远一点,他就跟装了雷达似得,感应不到藜麦存在就自动醒过来,扯着嗓子哭。

  一哭起来除了藜麦谁都哄不住,想做点什么都完全没办法,把秦封气得,恨不得直接给人打包给他爸妈邮寄过去。

  可惜打包邮寄不太现实,只能臭着脸叫人去把他妈手底下的那几个小新人收拾服帖了,让他妈空闲下来,把他送还回去,才又能愉快的过上抱着媳妇睡觉的日子。

  不过对小孩子这种生物还是感觉到恐怖了,搂着藜麦心有余悸,“幸亏咱两不会有孩子,他简直就是个小恶魔,等两年咱们去领养个女儿吧。”

  说着还不忘强调,“要懂事乖巧的,我可真是怕了他了!”

  藜麦想了想,“如果领养的话,还是要个男孩吧,或者领养两个,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正好两人可以作伴。”

  秦封有些疑惑,“你喜欢儿子啊。”

  “倒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主要咱们家,也没什么女性长辈,不知道该怎么养女儿。”

  藜麦靠在他身上,难得他两都有时间,这般悠闲自在,“再说了,若是养个女儿,到时候她还得嫁人,我还得帮她选男朋友,怕她吃亏。

  养儿子就不一样了,只要不违法犯罪,他想做什么做什么,喜欢男的女的都行。

  想跟我们住就跟我们住,不想跟我们住,就让他自己住外面,反正能够放养,不用多操心。”

  秦封想想也是,就琢磨着要去收养个儿子的事儿,不过这事情急不得,只能慢慢看。

  况且他两的二人世界还没过够呢,也不愿意多出个孩子隔在他们中间,就慢慢拖着时间。

  这天藜麦开车去店里送酒,小店这么多年还是维持着原本的面积大小,他也没打算扩大规模。

  店铺门口挂了串贝壳风铃,推门进去,动作晃到风铃,“叮铃铃”响着,店里坐着的几人目光都不约而同的看着他。

  还是看店的小姑娘先反应过来,站起来跟他打招呼,“老板。”

  她有些生气,俏脸寒霜,抿紧嘴唇,愤愤然的盯着坐在那里的两人,“他们是来闹事儿的!”

  那两人中年龄比较大的赶紧站起来,陪着笑走过来想要跟藜麦握手,“这位就是店主了吧,真是抱歉,我们真不是来闹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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