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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去回信息去,藜麦把自己衣服套上,看他还在专心看着手机上的消息,就先去卫生间刷牙洗漱。

  镜子里照着他的影像,嘴角靠近下颚处被咬破了皮,他有些好笑的戳了戳伤口,洗完脸,在空间里翻翻捡捡找了张创口贴贴上。

  看着又不太像,干脆在脸上也贴了张,这样看着就像是跟人打架打出来的伤,虽然有些引人注目,好歹比就那么光着出去强些。

  对着镜子整理好衣服,出去见秦封还坐那看消息,眉头微微皱着,带着些明显的不悦神色。

  便走过去往,“怎么了,公司那边遇到什么难事儿了?”

  他们上辈子最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做的是小饰品的生意,就是做些手工编织的手链、围巾、发卡、中国结之类的。

  那会儿他们接触的行业太少,就秦封跟着他大姐接触过原材料供货商,自己单干之后自然也选这行,不过单独走批发利索太薄。

  不得不另谋出路,藜麦手巧,加上右手使不上劲儿,也干不得重活儿,就去学那些小玩意儿的做法。

  最开始就是他在家织围巾编手链,秦封出去卖,秦封这人天生会做生意,总能卖出好价格来。

  况且他又聪明,经常能想出些新花样来,生意算是越来越好,到后期藜麦编的根本跟不上需求。

  秦封就想着把规模扩大,他们租了一套房子,前面用来做铺面买东西,后面就招人做成小作坊。

  也算是利润可观,规模最大的时候除了他们店铺卖的,还有人到他们那儿拿货出去卖。

  那会儿藜麦就开始琢磨着,小打小闹的话自己做做也就好了,可想把这些东西做好做大。

  那肯定是需要自己的品牌,做出品质来的,他甚至都跟秦封商量好要去学设计,想自己创新做品牌。

  可惜好景不长,也是他们那会儿年轻,只知道赚钱了高兴,还不知道周围有多少人羡慕眼红他们生意好。

  藜麦这边刚找到关系,想混进大学教室蹭些课程来听,那边他们租的店铺和仓库,就被人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那可真是烧的一丝不剩,他们用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扔个火星子进去,都不用泼汽油的,连带着就都给烧成灰烬了。

  后来虽然纵火的人抓住了,可人家就是咬死了没钱赔,宁愿被关进去也不赔钱。

  那人孤家寡人一个,警察也拿他没办法,只能就把人关进去了。

  他们当时还收着别人货款呢,全买了仓库里那些原材料,还有他们自己用来销售的货物。

  全部被人付之一炬,后来四处赔下来,那两年攒的钱一分也没剩,一朝回到解放前。

  两人又成了穷光蛋,秦封就不愿意再这样慢慢攒钱,觉得那日子太苦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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