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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是小说,有时候是资料书,那可不像是一知半解的样子。

  而且藜麦本身长得好,身材修长提拔,五官精致,举止也偏优雅温和,他都好几次听同学们说藜麦肯定是个家里很有钱的大少爷,林卿觉得不像。

  毕竟他还没有见过哪个大少爷能够吃食堂最便宜的馒头,吃的那般津津有味。

  不过他本身是偏内向安静的性子,不善于沟通,向来秉持着少说少错的原则,不喜欢主动跟人说话,自然也不会跟别人凑在一起讨论藜麦家里到底有没有钱的问题。

  那些猜想没人主动问道藜麦跟前,藜麦自然也不会跑出去跟别人说我其实很穷,家里已经没人了……他又不是吃饱了撑的,只当没有这回事儿了。

  两人结伴去食堂吃了晚饭,绕着操场慢悠悠的走了两圈消食,才回了宿舍。

  冬天实在太冷了些,外面又活动不开,藜麦征求过两个室友意见,把宿舍中间桌子剩下两张他们要用的,剩下的全堆到角落里,空出来的地方可以稍微活动下,能做些俯卧撑下蹲什么。

  不至于让身体生锈。

  周五下午放学后周末有2天假期,刚下课万宏就“嗷嗷”叫着冲出教室要回家,林卿在后面慢吞吞地收拾东西。

  藜麦不打算回去,看他这模样也不像是要回去的样子,就问他,“你周末不回去吗?”

  “恩。”林卿把收拾好的书本装回书包里,拎着跟他回宿舍,“上周回去过,这周想出去做点兼职,剩下的时间留在宿舍里面看书,就先不回去了。你呢。”

  “正巧我也不准确回去,你对市里熟吗,咱们出去逛逛吧。”

第29章 兼职

  林卿家就在市里, 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这儿,也都是在市区念书,对市里倒是真挺熟。

  他跟藜麦相处还挺愉快,觉得这人脾气好又踏实认真,不是特别聒噪难应付的性子,难得还不嫌弃他不爱说话性格沉闷。

  大概也就是常言说的投缘,两人也不过刚认识一周时间,倒更有些像是旧相识, 老朋友的感觉了。

  闻言也不推辞,“市里好玩儿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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