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气了,路蕴有些讪讪地笑了下,把袋子挂到门把手上。
沉默着跟他进了屋里,心里还挺难受,他跟藜麦认识这么多年,藜麦还从来没真跟他生过气,也没大声吼过他。
宝宝心里委屈……难受。
藜麦也不愿意搭理他,进屋就过去把书包放下作业拿出来,整理着自己书本,垂着眉眼掩藏眼里翻腾着的汹涌情绪,语气也是冷冰冰硬邦邦的。
“我想去市一中。”
路蕴还在那垂头丧气的难受呢,闻言条件反射的抬头,“啊?”
他许久才反应过来,就跟被踩了尾巴的耗子一蹭三尺高,立马便忘了自己还在难受,扑过去扒着藜麦,瞪着眼睛,“你要转学,到市里去?”
藜麦沉默着点头,路蕴就急眼了,“不是,你为什么要转学啊,这学校好好儿的,咱们还能一起上下学,一起做作业,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你若是觉得咱们三班同学成绩不好,实在不行你回去重点班也行啊,就是不准去九班,那不是还能去十班啊。”
藜麦平静的收拾着自己书桌,轻轻的摇了摇头,“今天老太太跟我说可以考虑下去市一中,说那里教学质量更好些,我想去。”
路蕴就跟被雷劈了一样,满脸不可置信,他也知道藜麦成绩好,比他能想象的更加好,好到全学校其他人都赶不上,去个好点的学校会比较合适,可他还是难受,“那我呢,你走了我怎么办啊。”
藜麦翻了个白眼,把书本放好,转身去厨房做饭,“凉拌呗,我去市里你还能找不到上学的路还是怎么的?”
路蕴跟着他往厨房,堵在门口,殷勤的凑过去帮他洗菜,抓紧问着,“不是,市里那么远,你真要去啊,那你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藜麦摇头,“具体不清楚,等到时候看学校安排,周末或者月假再回,家里没什么需要照料的,我也不担心。”
路蕴都快哭了,感觉整个身上的肥肉都没什么力气一般的垂了下来,“真走啊。下决心了?”
藜麦沉默了许久,才点头,“真走。”
为了不再见到秦封,他也得走。
他们县城确实太小了,哪怕是他刻意要避,也不能完全避开,秦封是个优秀的猎人,拥有野兽般的直觉和深入骨髓的耐心,但凡是他看上的人或者东西,总能够潜移默化的拿到手里。
更何况,他这个猎物,甚至还有些不太坚定。
藜麦自嘲的笑笑,他果然是贱的慌,早已经被伤的体无完肤,不过是回来一趟,才过了几天舒畅日子,甚至还有心思去替秦封难受了。
晚上藜麦做了个梦,梦见秦封律师来找他的时候。
那天阳光和煦,春风拂面,他花园里栽种的玫瑰花开得格外娇艳欲滴,红的跟能滴下血来。
“笃笃。”
坐在藜麦对面,戴着眼镜,一副斯文俊秀模样的律师曲起手指,敲响了敲米色原木桌面,发出沉稳厚重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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