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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在那跟藜麦挤眉弄眼的,“你不拦着他呀。”

  藜麦已经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没了,垂着头,“你能拦你拦。”

  真要动起手来,他们两加起来还不够人家收拾的。

  他放下手里夹碳的火钳,转身去厨房把买的包子热上,切了盘子腌好的咸菜,又转身去查看罐子里酿的酒。

  梅花冷香点点,伴随着酒香味道,悠远绵长,品质还不错。

  等秦封洗完澡拎着张毛巾擦着头发出来,穿着藜麦的旧衬衣和毛衣,他身高比藜麦高不太多,却比藜麦要壮实几圈,藜麦穿着宽松的衣服他穿着就完全紧绷在身上,也不难看,倒显出蜂腰猿背的好身材来。

  按理说藜麦奶奶在的时候,他家虽然不是大鱼大肉,可好歹没饿着过他,总比秦封在家饿一顿饱一顿条件好些,可他从开始抽条长身高,就一直很瘦,到后来25岁往后身材定型都是偏瘦削的。

  就不知道秦封为什么能长这么壮实。

  路蕴搁那坐着吃饭,听见响动饭也不吃了,眼巴巴的盯着人胸口腰腹看,就差流口水了,“封哥你身材真好,男人就应该是你这样身材才好,哎呀,我真该减减肥了。”

  被藜麦一巴掌拍到后背,“吃饭还那么多话。”

  就顺势站起来,跟秦封面前献殷勤,“我给封哥盛饭去,封哥你先坐。”

  他家吃饭用的桌子还是藜麦奶奶在的时候打的小几,隔了丁点小个隔间用来吃饭,现在角落里挤了三大个子,就显得格外逼仄,腿脚根本无处安放,有意无意都得摩擦碰到。

  秦封没动放到面前的碗筷,坐在旁边避开些擦着头发,看他吃饭,没把藜麦看得不好意思了,反倒是路蕴觉得两人之间氛围怪怪的,扒拉完碗里稀饭,把碗一放,“我吃饱了,我出去跑两圈。”

  也不等藜麦开口,掀开门帘就出去了,溜的贼快。

  藜麦只觉得自己头顶上的目光,火燎火绕的头发都快烧起来了,把手筷子拍到桌子上,皱着眉看着秦封,“吃完饭快滚!”

  秦封见他吃完了,才把手里毛巾扔开,端碗吃饭,边跟他说话,“路蕴说你去工地去了?”

  他这习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反正藜麦跟他认识那么多年,每次吃饭都是等着藜麦吃完他就才会端碗,约莫是担心自己饭量太大吃起来就没藜麦的份儿。

  以至于后来藜麦也跟着养成了习惯,只要家里条件允许,做饭总会多做一份,生怕他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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