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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刘太太认为,是因为丈夫的原因她才不得不忍受促排卵的痛苦做试管婴儿,之后还要忍受十个月的怀孕期,接受怀孕对她身材、工作等造成的巨大损失。

  而不能人道的丈夫呢?只需要穿刺抽一次精,舒舒服服地等上十个月,就能得到一个孩子。

  承受了这么多痛苦,凭什么不能把孩子留给自己?

  “他们夫妻关注的焦点就在刘太太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上,”王律师忽然开了口,“刘保安说,自己为了得到这个孩子花了大钱,让妻子不上班在家养胎;怕她吃不好孩子营养跟不上,整天买补品、营养品给妻子补身体;妻子怀着孕脾气变差他也都忍了。吃了这么多苦,为的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他决不可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妻子一定要离婚的话,孩子必须留给他。”

  “其实他只是想要孩子的话,完全可以找一个代孕生个孩子。”周亦霏道,“没必要一定要他妻子生的这个。”

  “这么说,案子你接了?”

  “嗯。”周亦霏笑着点头,“怎么,你不赞同?”

  “可能我是男人吧,觉得刘保安更需要这个孩子。”王律师道。

  周亦霏摇了摇头:“但是法律有规定,一对夫妻要离婚的话,婴幼儿随母。”

  “唉,有时候法律太不近人情了。”

  周亦霏用吃惊地眼神望着王律师:“你不会是觉得把孩子从母亲身边带走交给父亲才是讲人情吧?从母亲身边夺走刚出生的孩子,这才是最大的不近人情吧?” 

  王律师讪笑了一下:“案子你接了,你拿主意就好。”

  也许是男人跟男人的想法更接近吧,对于孩子的归属权,王律师是这样想,刘保安请到的冉律师——是个男的——第一次来找周亦霏商议和解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

  周亦霏再次拿法律规定的“婴幼儿随母”出来说事。

  “周律师,婴幼儿随母这一条只是一般情况之下会这样做。但是现在我的当事人是没了生育能力,这个孩子就是他的唯一了。而你的当事人身体没有问题,没了这个孩子之后还可以再生其他孩子。请你再考虑一下。”

  “冉律师,话不是这么讲的。”周亦霏当然要极力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了,“你的当事人因为身体的原因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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