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看。”
“我是一个普通人,是人就有感情,会对一件案子里的人有不同的情绪。”周亦霏道,“但是法律跟人情不能兼容,我不该把自己的看法凌驾在法律之上。”
陈锦蓉终于笑了起来:“看来你去做宋大状的助手听审这件案子做对了。”
“应该是以前接触到的案子没有一个像这个案子一样复杂吧。就像现在,哪怕案子已经宣判了,我其实还是不清楚杀死王彩凤的究竟是胡启仁还是张美恩。而事实上,律师并不需要清楚这一点。”
周亦霏道:“假如我是这件案子的律师,做检控官的话,我应该尽量让两名被告都入罪;做首被告的辩护律师,就要尽量减轻首被告的罪责,必要时可以把罪责推给第二被告;做第二被告的辩护律师,需要减轻的就是第二被告的罪责,又该把罪名推给首被告了。无关真相,只是律师的职责。”
“我们香港的法律是英美法系,是陪审员制度,律师要说服的是陪审员;但是你之前的状态有点靠近大陆法系,上庭的时候有点侧重于说服法官。”陈锦蓉对周亦霏的说法点头表示了认可,之后又补充了一句。
“以后不会了。”周亦霏也笑了,“说来也奇怪,我在香港大学念的法律,到英国留学念的还是法律。都是英美法系流行的地方,怎么会给我念出了大陆法系的倾向来?”
“或者是你个人的特质吧。”陈锦蓉也笑,“阿,对了,港大法律系的戴教授拟了一份香港普选法,联络了一部分资深大律师在12月4号法制宣传日那天义务宣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
“立法?”周亦霏不由摇摇头,“立法是立法会的事,我只喜欢打官司。”
陈锦蓉却说:“我对这个也没有兴趣,不过戴教授联络到我了,直接拒绝面子上过不去,我才说帮着宣传一下。现在我告诉你了,就当是宣传过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快要完结了~
☆、252
“师父你这样也挺敷衍的。”周亦霏笑道。
“那就敷衍喽。”陈锦蓉倒是不以为意, “说是法律的事,其实就是披着法律的皮玩政治。”
周亦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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