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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说的那样,我那时候不能没有他。我不想让我老公坐牢。”

  “从杀人埋尸到现在有足足十年的时间,为什么你一直都没有报警?”

  张美恩冷笑出声:“Bowie是在我老公打完阿Jay之后才换完衣服出来的,只是参与了埋尸。这样我老公都怕他离开了之后会报警抓自己,要把他放在自己身边养着。我是亲眼看见我老公打阿Jay的,他怎么会让我离开?十年前我才20岁,无父无母,没钱没工作,你以为我有办法离开吗?”

  “曾子华向首被告要求一百万港币离开香港,并且说自己手上有首被告杀死方世荣的证据时,你为什么要对首被告说,即使曾子华拿到钱也有可能把事情说出来?”

  “人之常情吧。”张美恩苦笑道,“譬如我,我老公娶了我,对我很好,警察拿着证据问我的时候我不是一样把我老公杀人的事说了出来?还有,我老公口口声声说很爱我,被警察一挑拨还不是马上就指证我,说我杀了Cindy?”

  “你的意思是,你没有杀王彩凤?”

  张美恩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

  “请你解释一下。”

  “我的确有拿腰带勒她,但我不知道她是死了还是晕过去了的时候,我老公就敲门了。我开门放他进屋,他帮我伪造了现场,把Cindy吊起来。”

  “也就是说,如果你只是勒晕了王彩凤,那么首被告把她吊起来才导致了王彩凤的死?”

  “我想应该是的。”

  “反对,”检控官跟张律师都站起来表示反对了,法官示意张律师先说。

  “反对第二被告辩护律师把杀人罪责推托给我的当事人。”张律师道。

  “反对第二被告辩护律师对已经确定过的事实进行假设性地猜测。”检控官说了自己的反对意见之后,又专门做了解释,“较早之前法医已经在庭上做供,说明第三名死者王彩凤脖子上有两道勒痕,其中一道勒痕有皮下出血的现象,证明死者被勒的时候还有生命迹象。而第二条勒痕上没有皮下出血现象,说明死者被吊起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也就是说,首被告伪造现场吊起来的,确实已经是王彩凤的尸体了。”

  “反对有效。陪审团不必将这个问题作为判案依据列入考虑。”法官一锤定音。

  “Michelle,你勒王彩凤用的是什么?”

  “我当时穿得风衣的腰带。”

  “首被告敲门的时候,你有没有把那条腰带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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