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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亦霏再次站起身来:“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一个人如果确实犯了法,那么他的确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在没有完全确定一个人是不是犯法的情况之下,为了制裁这个人而引导证人做出假口供,是对法律的践踏。本案的被告钟学心,就是一个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成全自己的偏见而践踏法律的人。”

  “在前述凶杀案中,被告主观判断余中健是凶手,之后就利用证人梁美娜对自己有一定程度的信任这一点,故意向她透露自己一手炮制的虚假推测,教唆她给出假口供,达到将余中健入罪的目的。”

  “被告在生活中自认生命判官,肆意论断其他生命的终结与否;在平时的工作中以财富论凶手,区别对待疑犯;被告的上述行为完全违背了公职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守则。”

  “所以我在这里恳请各位陪审员,裁定被告教唆证人给假口供、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项罪名成立。多谢。”

  辩护律师:“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要裁定一个人有没有教唆他人的行为,要从两方面来看。我的当事人完全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及之前证人所给的口供做出了合理的推测,她把这个推测透露给梁美娜的时候,并不知道梁美娜没有目睹到推测中的内容,不存在教她给假口供的主观意愿;”

  “而梁美娜听了被告的说话,选择给假口供洗脱她自己的嫌疑,这一点纯粹是她自己做出的选择,不能够是受到了我当事人的指使;”

  “被告从一个医生的角度出发,给一些患了末期病不可治愈的人做出终止治疗的建议,这一点也都是不想患者承受治疗过程中巨大的痛苦;”

  “至于在工作上区别对待疑犯,我当事人讲的很清楚,只是对那些态度嚣张的嫌犯使用同样的态度;而被区别对待的嫌疑犯刚好是有钱人,这纯粹是一个巧合,并不能说明我当事人有贫富歧视;”

  “综上所诉,我当事人的所有行为完全符合一个警务人员的身份,不存在任何失当之处。”

  “所以我在这里恳请各位陪审员,裁定我当事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教唆证人给假口供两项罪名不成立。多谢。”

  “陪审团,你们可以下去讨论了。本席宣布,本案将于下午一点钟做出宣判,现在休庭。”

  下午一点就要宣判,中午显然只能在法庭餐厅吃饭了。

  陈锦蓉自然跟徒弟坐在一起:“那个中年师奶的证供没有什么用,你为什么要她做证人?”

  周亦霏无奈地笑笑:“师父,是余老先生的要求。他派人找到这个师奶,并且要求她出庭作证,说是他公司法律顾问的建议。我想余老先生是不放心我吧,毕竟这是我第一单独立上庭的case。”

  陈锦蓉摇摇头:“外行人最喜欢乱插手。没关系,等你多打几单case,赢多几次,名声有了之后,再打官司就可以完全自己做主了。”

  “我知道了,师父。”周亦霏觉得自己表现的很不错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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