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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箱里正好有活血化瘀的药,消完毒,于晚好人做到底的又给他抹起了药膏。

  药膏抹在伤处,皮肤一片冰凉,缓解了不少疼痛,陆时熠看着面前一脸专注的于晚,动了动唇,忽然解释道,“我没有喜欢过唐宛晴,我也不是因为她回的国。我是因为喜欢你,想要追求你,所以才来的公司。”

  “……”于晚拿着棉签的指尖,猛地顿住。

  陆时熠还在说,“我不是渣男,我没有脚踩两只船。我一直一心一意的只喜欢你一人。你要不信,你可以去问于牧,是他误以为我喜欢的人是唐宛晴……”

  突如而来的解释,让于晚不知该作何回应。就算没抬头,她也能感受到陆时熠滚烫的目光落在自己脸上。沉默了一会儿,于晚想到下午给她发的那条信息。问:“所以,你俩今天是为了这事打架?”

  “差不多吧。”

  “幼不幼稚?”

  “不幼稚,我不想你误会我。”陆时熠直白又炽热的望着于晚。

  他觉得,让于晚知道自己喜欢她也好。这样,在于晚面前,对她的所有感情,他都不需要再藏着掖着。他可以正大光明的说喜欢她,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去追求她。

  于晚抿了抿唇,再次陷入沉默。

  给他抹好药膏,于晚起身去了卧室。陆时熠脱下的那身衣服,不仅有酒气,还沾了一些血渍,自然不能穿了。于晚记得去年于牧在年会上喝醉,她让杨颂将人送到这来休息,还让人回家给他取了两套衣服,有套衣服于牧还留在这没拿走。

  于晚在更衣室里找了会,终于找到了那套放在角落里的西装,陆时熠现在虽然比于牧高些,应该也能穿。

  拎着衣服重新回到客厅,陆时熠还光着膀子坐在地毯上,低垂着脑袋,不知在想些什么。见她出来了,他立马扬起脑袋,像是只等到主人的哈巴狗,目光直勾勾落在她身上,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

  “于牧的衣服,干净的,穿上吧。”于晚走过去,忽略他的目光,将衣服递给他。

  陆时熠微仰着脑袋,软着声:“我浑身痛,抬不起胳膊……”

  言下之意,就是让于晚给他穿的意思。

  “你真是……”于晚服了他。抬眸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凌晨一点。于晚也不跟他多费口舌了,只能把他当做毫无自理能力的巨婴看待。

  于晚将衣服搁到沙发上,从中拿了衬衫,俯下身,抬起他的手臂,将其中一只衬衫袖套进去,接着又抬起他另一只胳膊,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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