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不是很清晰,但那个外形,那潇洒大气的领袖风范,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
──不是约什是谁?!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杀人,充满美感,而且效率绝对一流。他用的是手枪,可同样是暴头,他的速度却比别人快的多。因为我根本看不见他瞄准,甚至连举枪的动作也没有。但是枪声却连成一片,怎麽听都像是机枪发出的声音,让人叹为观止。在他面前那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就像待宰的羔羊,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
而他配合默契的下属则是如同鬼魅,掩护他的同时,不断消灭躲藏在掩体内的敌人。
──力量悬殊,导致这场彻头彻尾的屠杀。
直到硝烟渐渐散去,我看到对方开始逃窜,一辆辆吉普车卷起一阵风沙尘埃。
“那个领头的有点熟悉啊,是谁呢?”唐娜举著相机,不知不觉地把身子越探越高。
“笨蛋!”她这样会被发现的,我忙伸手去拉她。硝烟才刚刚消散,大家一定还维持著一定的警觉心,任何动作无非会遭来杀身之祸。
“呯!”──刚刚寂静的夜空再次传来一声枪响。
我心猛地一沈,就见唐娜手中的相机突然被甩了出去,我的手还抓著她的手臂。但在几秒锺前还活生生的人,现在已经软软地倒在我怀里。
一枪爆头。这麽精准的手法,这麽远的距离。我相信,能做到的只有一个人。
“你开枪前,都不分清是敌是友的吗?”我听到自己发出沈痛的声音。虽然相处不到一天,但这个开朗活泼的女孩还是令人很难不去喜欢。
一阵沙沙的脚步声後,我看到了约什威风凛凛地站在我面前。残酷的眼瞳中,迸发出的是一抹还未消散的野兽扑杀猎物的杀气。
“你确定是友吗?连你我都不确定。”他缓缓朝我举起枪。脸上的表情让我想起一只逗弄猎物的黑豹,纯然的嗜血、残暴。
我轻轻放下唐娜的身体,站起身,神情严肃地盯著他,吐出一句:“最近我有说过我爱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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