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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姆洛摸了摸她的发顶,今天薇薇安把金发扎了个高马尾塞进棒球帽里,戴着茶色的太阳镜, 穿着套头衫和牛仔裤, 还有件运动外套, 虽然看上去很简单,也好看得很,但是这种“好看”是堆积在真金白银的价格上的,她浑身上下也就这顶棒球帽是个平价的东西了,因此朗姆洛下手霍霍起这顶帽子来丝毫不心疼:
“你今天好像兴致不高啊薇薇,怎么了?”
薇薇安实话实说:“我是真没想到人会这么多。人太多了就会让我感觉很烦躁,因为我一开始的主要目的就不是来玩的,是想跟你在一块。”
“跟你在一起的话,去哪里都可以。”
朗姆洛被她这突如其来的直球给打了个哑口无言,最后还是提议道:“那我们去划船?”
薇薇安想了想,觉得划船不错,人少,而且也能看风景:“如果你负责摇桨的话,可以。”
五分钟后,两人坐在同一条船上,朗姆洛一人承包了每条船上都会有的两个船桨,就这样他的力气还绰绰有余,还有心思跟薇薇安开玩笑呢:
“你最近越来越喜静了,薇薇,想约你出来一次可真不容易。”
薇薇安伸出手去拨弄着湖水,低声道:“我总觉得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布洛克。”
就算他们在一起了之后,薇薇安也很少直接叫他的名字,一般都是叫他的姓氏。毕竟朗姆洛这个词的音节念起来好听,而且薇薇安一直以来好像叫的都是他的姓氏,突然间改回来难免会有些别扭,但是她也不是没有过叫他的名字的时候——除了床上,她直接叫他的名字的时候,多半是有什么要紧的事要说了:
“你不会再走了吧?”
“不会了。”朗姆洛信誓旦旦地保证:“你还在这里呢,我能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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