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手,末世初很是风光了一阵子。
可惜眼光不够长远,经营了几年,依旧靠着“打家劫舍”过活,日子过得自由却也危险,直到去年,队长夫人沈嘉月终于受不了这样流浪,才终于在她的劝说下,并入了东荒,过上了安稳生活。
孟家程听说这个任务时,心里是激动的,他自由自在地活了几年,今朝有酒今朝醉,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忽然安定下来,特别不适应,纠结了几天,最终还是和沈嘉月提出自己想出任务的打算。
去“落日”的任务,在东荒城内闹得沸沸扬扬,不少生存小队都蠢。蠢。欲。动,可惜路途太远,危险重重,且就算安全抵达落日,也没人能确定最后任务会不会成功。
因而,至今还没有人“揭榜”,令孟家程没想到的是,一向反对他出远门的沈嘉月居然一口答应下来。
“但是,老公,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沈嘉月道,“我希望你能带上我一起去。”
孟家程断然拒绝:“不行!落日太远,现在也不比从前,丧尸都开始进化,更不好对付,我不想你出什么事。”
“可是我也不想要你出事!”沈嘉月一把抱住孟家程,“我知道一直希望过刀口舔血的生活,你喜欢刺激,我拉不住你多久,你别怪我一直拦着你、管着你,我只是怕……你一旦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如果你一定要出去做任务,那就带上我,我们一直在一起,好吗?”
这话几乎句句都戳在孟家程的心尖最柔软的地方,他忍不住鼻头一酸,也抱紧了自家老婆,“算了!我不去了!”
忽然跌入坚实怀抱的沈嘉月却皱了皱眉,将人推开:“那怎么行!”
孟家程被她推得一愣,“老婆,你怎么了?”
沈嘉月掩饰地笑了一下,撩了撩耳鬓发丝,“我是说,你为了我,放弃了那么多,可我什么都没有为你做过,你就让我任性一次,咱们一起去,好吗?”
孟家程心里全是满满的感动,发誓要对老婆更好,“那好,做完这一单,我答应你,我们就回到东荒提前过退休生活,什么也不做了,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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