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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给她逗笑了:“我教你一个办法吧,怎么样辨别一个恋人是不是一个好恋人的办法。”

  苍夏竖起了耳朵。

  “看那个人愿不愿意为你作出改变,跟你一起成长,一起往前走。”老板一副哲人面孔,他将近五十了,他们这个年代的人对爱情的理解和年轻人并不一样。

  “每个人啊,都会有自己的个性,他不改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他的个性,我们尊重他人的个性,在这个个性化的社会里,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对方愿意为这段感情去作出改变,愿意为了你从不及格变成你标准下的及格,愿意配合你,愿意跟着你一起往前走……”

  老板看着苍夏一下子就红了的眼睛,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他递给她一包纸巾,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

  “这个时代,有个性不是难事,难的是愿意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个性。”

  魏沈骏从来都不是什么好性格的人,他从小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享受着各种各样的男性福利和溺爱,加上相貌带给他的便利,一直以来他都处在一种格外有优越感的状态里。

  直到上了大学,发现世界不是眼前那一小块,而魏沈骏这种水平,在这群英荟萃的大学里别说最好了,连个中不溜都算不上,他这才有了紧迫感,有了自卑感,表面英俊潇洒满不在乎,背地里挑灯夜战慌得一比。

  也许是自信的人天然具有无比吸引力,魏沈骏喜欢苍夏,也是因为苍夏足够自信。

  她那种自信,跟他的自信是不一样的,是一种很健康、很踏实、也不具侵略性的自信。是一种由里而外的状态,而不是伪装出来的现象。

  她能用理直气壮的口气说其他女生一提就羞涩的“月经”,也能毫不掩饰自己对心仪男生的好感,她敢直接质问他人的诽谤,也敢面对自己的内心。

  当初他追她的时候,因为拉不下脸,两人都在一起了也没好意思跟她说过一句表白的话,确定关系的时候也不过是靠一句“你看咱俩像不像一对儿”。

  苍夏过后觉得没仪式感,硬让魏沈骏说:“我今儿要听不见你亲口说喜欢我,咱俩这关系就不作数,继续一起打球算了,别搞对象了。”

  魏沈骏羞得面红耳赤:“你一个女生,就不知道矜持点儿吗?”

  “不知道。”

  “你想分手啊?咱俩可才一个月。”

  “不想分。”苍夏抱着胳膊跟个大姐大似的,“我就想听你说喜欢我,不行吗?哪儿有那么便宜,连个喜欢都不说就让我跟你搞对象。”

  这人打棒球打惯了,动不动就来个又快又重的直球,也不管他接不接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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