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啊,还是贵在自重。”罗萧说。
叶意言不赞同,“你这是上位者的理论。那些活都活不起的百姓,光自重有用?”
罗萧一顿,“话是如此。但全敏不算吧?”
叶意言轻笑,他觉得他融入这个世界比从小长到大的罗萧要好得多,“正常来讲‘活不起’是指吃不饱、没钱看病之类。但现在似乎更广泛了,一些人心的东西也可以涵盖进去,总结起来就是‘贪’和‘欲-望’。如果这两种得不到满足,一样是‘饥’,一样觉得活着难。”
“也对,人个有志吧。”每个人都有欲-望,有些人想想不得便罢,有些人则用尽手段势必要得。
而话说回来,如果叶意言早有记忆,又与他疏远,他恐怕也会放下身价,想尽办法讨叶意言开心吧?主要还是要看这个“欲-望”所占的分量。
“去参加婚礼要穿什么?”叶意言问。他还没参加过现代的婚礼。
“随便就好。没请记者,就是普通的婚礼,吃个饭。不用太隆重。”
“那行。”他衣橱里还有好些没穿过的便服,到时候看心情随便挑一件罢。
转眼就到了罗谏的婚礼。
全敏因为已经显怀,所以挑了一件蓬蓬裙婚纱,能很好的盖住肚子。
宴席一共开了二十八桌,娘家客居多,剩下的基本都是罗谏的朋友。这回大伯和大伯母也是真硬气,除了家里这些知道的人,其他的一个亲朋好友都没请,就像结婚的根本不是自己家儿子一样。罗袂开席了才来,坐在他们小辈的一桌上,没有爷爷在,罗袂就那脸拉得比驴还长,似乎来都很勉强。坐了五分钟不到,就起身走了,连敬酒都没等。
叶意言叹气,心道:何必呢?都已经是熟饭了,弄成这样实在是谁的脸面都不好看。
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被桌上陆续上齐的菜吸引了。别的桌都是觥筹交错,谈工作夸新人,就他们这桌,特别安静。
罗辙见罗袂走了,冲着在给岳母家人敬酒的罗谏冷笑了一下,随后道:“我先走了,这菜也太次了,吃不下去。”
说罢,就起身先溜了。
叶意言原本还觉得这菜都挺好吃的,但让罗辙这么一说,就好像他的味觉不上了当次似的,顿时不知道要不要继续。
罗萧倒没说什么,只一味地给叶意言夹菜——先把叶意言喂饱了再说。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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