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一片藏在迷雾中的大路,穿着靴子会说话的猫,一个住在高塔中的长发姑娘,十一只行踪诡异的大雁,一只会说话的狼。

  这地儿的风水都绝了!别的地方说什么玉带缠腰、三仙归位、三台书案、势若游龙、眠弓之内、九支环抱,那都是不算什么,虽然是藏风聚气的风水之地,养不出什么大妖精来。

  究竟什么样的风水宝地才能养出这么些个妖精啊?

  木策嘀咕道:“瑞明师兄到底是怎样‘贪看景色、误入迷雾中’呢?绝对没这么简单。”

  “啊~~看不懂啊,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又好像很正常。”

  这是大狼晃悠悠的走到睡觉的旅行者身旁,蹲下来看了看他,喃喃自语:“好像很不好吃。”

  木策嗤笑:“滚。”不想和狼打起来,也不想一剑劈死他,就简简单单的放出神仙的威压,狼虽然不认识这种力量,但它还是很聪明的滚开——即便是原始人,见到武装直升机时也会躲开。

  次日一早,他又慢吞吞的上路了,路上遇到一只熊在吃一种奇怪的小果子,吃的津津有味,好像是蓝莓。随手揪了两颗,酸酸甜甜的很好吃,比长在东北大森林里的蓝莓更大更甜。

  凶悍的木策看附近没有结果的小灌木,显然都被这熊吃光了,就一脚踹开棕熊,上前吃了起来。

  姚三郎作为画外音,用神识喋喋不休的嘲讽他,肉身却带着端庄的微笑,端坐在朝堂之上,面南背北。

  ……

  经过漫长的探讨和争论,律法中新添加的‘神仙入话本的律令’已经完美了。

  董安贞在旁记录:

  禁止将真实存在的神仙写入情瑟小说中,违背者交由神仙本人处置。注:多于二十字就属于清色。

  任何涉及神仙的话本必须标注‘本故事纯属虚构,勿视为神仙行迹,不得模仿书中人物’。

  “将此事晓谕天下。”玄真公主手里捧着玉如意,慢慢的摸索着,和煦的询问:“除此之外,诸位卿家有何事禀报?”

  是的!你们没有看错,探讨了三天三夜、庄严又郑重的制定的新律令,只有这两条。

  茶水换了八遍,点心上了四番,探讨出来的结果只有这两条。

  一开始,七嘴八舌的记了十几条,又经过漫长的探讨和推敲,用神怪小说做了例子,派人去地府调取《山海经》《搜神记》《神仙传》《列异传》《游仙窟》等作家的记录作为参考,最终做了这个决定。

  写神仙打架,写某个神仙坏坏的,这都无关紧要,涉及男女之事或男男/女女之事则令人不愉,尤其是写神仙和凡人生了孩子——除非是真事儿,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