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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律师反问:“如果颜小姐不是因为配方,那么为什么要第二天就飞抵纽约,并且一直陪护?为什么那位合伙人要拆卸掉研究室电脑的硬盘,拿走其中资料?”

  郭律师答道:“因为卫泽希先生和博士是好友,而研究室硬盘中,当然并不仅仅只有那份配方!在研究室起火后的混乱中,正确的选择难道不应该是第一时间保护保存资料的硬盘吗?”

  鲁律师反驳:“但拆掉硬盘带走绝对不正常!”

  卫泽希见他们纠结于这个细节,便举手示意自己要发言。得到允许后,他霍然起身辩解道:“事实上,当日我拆掉硬盘离开,正是因为张羽曼。因为就在那一场爆炸发生之前,张羽曼潜入了研究室,企图盗窃硬盘。在被抓个正着后她虽然离开了,但谁知道她会不会转身返回继续未完的偷窃呢?”

  张羽曼脸色铁青,狠狠一拉律师袖子。

  鲁律师发言道:“我反对!被告方忽然在法庭上指我方偷窃,既与本案无涉,又构成诽谤嫌疑!”

187 劣势

  “诽谤?抱歉,我说的是有目击证人有监控录像的事实,和你们空口白话完全不一样。而且我现在是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原告凭什么不让我说下去?”卫泽希说着,见审判长没有制止他,便继续陈述道,“张羽曼离开后,研究室发生爆炸,博士为了保护数据而冒险抢救出了电脑,所以我知道这台电脑内数据的重要性。当时我拆下这个硬盘保管,但等博士的管家来到后,我便立即将硬盘交托给他,此事有管家作证,也有医院人员目击。所以我拆卸硬盘的事情和颜未染获得配方并无任何关联,原告方拿此事作为证据毫无用处,我请求法庭不予采纳!”

  张羽曼愤恨不已,怒问:“我为什么去偷东西?我就是要找你们私吞我妈配方的证据……”

  “肃静!”审判长只能再度敲锤示意肃静,询问了双方还有没有其他证据要提供后,说道:“原告指责被告持有配方一事,因缺乏有力证据和证人,双方若无证人到场,此项将等待合议后得出结论。”

  因双方都没有其余的人证物证,审判长便转入下一议题:“原告张羽曼起诉被告颜未染的品牌‘思染’产品与张思昭配方有关,被告是否有不同意见?”

  郭律师辩解道:“思染目前推出的产品,皆为彩妆产品,与张思昭的护肤品并无交集,二者绝无关系。”

  鲁律师显然早已与张羽曼针对这件事通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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