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林竹被他看得心跳微快,迎上那双漆黑的眼睛,双拳慢慢握紧。
——那双手把他抱起来,温暖干净的手掌拭着脸上的泥水,又覆上额头。
钟杳看着他,目光沉静温和,显出隐隐探寻。
——他睁开眼,迎上一双漆黑的眼睛,眼睛里是被泥水浸得狼狈的他。
钟杳显然已经不记得他了。
那时候的钟杳也才刚刚被选角导演发掘,第一次荧幕触电就担纲那部剧里的男二,执意放下了手里的拍摄任务,把烧的昏昏沉沉的他抱去给场务,掏了钱让他看医生吃药。
还特意带他到身边,给了他一句台词,单独出了五秒的镜。
因为那五秒钟的镜头,爸爸妈妈终于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了他,把他带回了家。
“因为——”
林竹咧嘴一笑,忽然翻出随身的小本子,连笔一起推过去,目光清净笑容明亮。
“我是您的粉丝,我喜欢您十二年了。”
第8章
钟杳慢慢放开手里的茶杯。
他出道久了,这种话也实在听过了太多回,习惯到听见任何一个人同他这样说都不会觉得有多惊讶。
兴奋的,热切的,恭维的,客套的……“喜欢”这个词在圈子里其实很易得,易得到很多人都开始不以为意。也很易失,易失到很多人都已经不肯再相信。
钟杳迎上林竹的目光。
年轻的经纪人面庞上还透着稚气,目色澄净,纯粹暖洋,显出少年人特有的执着认真。
就和对他说“他还需要一个经纪人”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实在没法把林竹只是当做一个普通的粉丝。
钟杳收拢心神,轻吸口气,郑重坐直身体:“荣幸之至,我——”
“所以您至少得给我签十二个名!”
趁着他感动,林竹咻地竖起小狐狸耳朵,灵巧地把本子转了个方向,马克笔也塞进他手里。
钟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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