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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个世界,金兵南下的时候,许仙去了宋军营做军医,他也在那里呆过一段日子。虽然刚开始挺不习惯的,不过相处久了之后,却是慢慢的爱上了那里,尤其是不同于江南婉约细腻。

  北方人豪放,不只是体现在说话性格上,更是在饮食文化上,也是粗犷的让南方人受不了,北方军人的这种脾性更甚北方当地百姓。

  决定留下后,为了扩展生意,自然是少不了酒局,久而久之的,他也练就一身好酒量,不过却在七杀上栽了跟头。

  当时他不知道这酒的厉害,也学着他们猛灌了一口,谁知道才刚入口,就感觉嘴巴喉咙火辣辣的疼,反应快于反应的将嘴里的酒吐了出来,让一起喝酒的将士们笑了他好久。

  就这还未咽下去的一口酒,就让他一天说不了话,整整疼了三天才好全,不过他不甘心被这小小的一口酒给打败,伤好了之后他再接再厉,伤了又伤,是彻彻底底的和那酒杠上了。

  我们有句话叫做不打不相识,用在宋有初和七杀酒之间虽然不恰当,可道理是相通的,喝的次数多了,他居然感受到了七杀的魅力,那喝下去之后全身火热又酣畅淋漓的感觉,让他忍不住的收集了不少酒藏起来,还将酿酒的秘方也搞到了手。

  给天蓬元帅的那瓶,自然不是当初收集的,而是最近才酿制好的,里面放了不少灵花灵草,更加适合修炼之人。

  天蓬元帅一听,放弃了推辞的想法,毫不客气的接过来,一口酒下肚,五脏六腑瞬间如如火烧一般沸腾起来,可他不仅没有害怕,反而高兴的大笑起来:“哈哈哈,好酒。”

  这才像男人和的酒,那些清汤寡水,甜腻腻的酒,只有女人才喜欢喝,哪里有这个实在。

  “宋兄弟,多谢你了。”天蓬元帅说的非常郑重,眼中闪耀着精光,与他五大三粗的模样非常的不符合。

  宋有初举着酒瓶笑道:“客气了。”

  这外人听来没头没脑的话,宋有初和天蓬元帅都心领神会,当初天蓬元帅那一掌虽然是为了救杨戬,可到底是将杨戬打成重伤,如果没有宋有初将杨戬带走,又在山洞中急中生智,说不定杨戬就真的被抓回去了。

  天蓬元帅以手撑着地面,半躺着看向天空,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我曾经是长公主手下的兵。”

  因为曾经是长公主手下的兵,所以才会不留余力的暗中帮助。

  宋有初沉默了,忽而问道:“你这么藏着他们,难道就不怕玉帝发现?”

  天蓬元帅哈哈笑道:“自我第一次出手,陛下就已经发现了。而且你不也发现了,陛下并不是真的有意为难长公主,否则我手底下这几万天兵,也不知还有几个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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