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周煜?
他讶异,而对方也显然很快就看到他了,两人的目光对上,何和有种从前从未又过的感觉,又见周煜那两眼晶亮的模样,好像看到了熟悉的人而兴奋不已的大型犬一样。
有些想要闪躲的心,就平静了下来。
周煜大步走进来,不掩惊喜:“阿和,你来找我!什么时候来的?是有什么事吗?”
何和笑道:“没事,我就是来看看……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刚才公司里有新人来买咖啡,说看到了你。”
何和倒忘了,这家公司里的新员工有很多都是认识自己的。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你快回去工作吧,我一会儿就走了。”
“没事,我的工作都做完了。”周煜随口说道,但对上何和疑惑的眼神,他话锋一转,“但上班期间随意离岗是不太好,我还有半个小时下班,你等我一会儿好吗?”
何和很干脆地点头了,周煜很振奋,他能够感觉到何和态度上的转变,虽然不是很明显,但特意过来找他,等他一起下班,这还不能说明什么吗?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又怕吓到他,周煜都想上前抱抱亲亲他了。
曙光在望啊!
周煜简直不想离开他片刻,但为了营造着自己敬业爱岗的好形象,又不得不走,不过离开的时候脚底都是打飘的,表情带着几分掩饰不住的傻气。
何和看得好笑。
徘徊纠结了整天的心情,似乎一下子明朗了很多。
他承认,他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包括这个人,他也是有好感的。当邻居很满意,当朋友很舒心,当恋人的话,也挺期待的。
周煜回去参加了一个会议,他平时很少在这个新公司,难得来一次,当然要好好露一回脸,阿和要是问起他同学,人家也能说,哦,你男朋友啊,平时倒是没怎么见到人,但上次他出席会议了,上上次也出现了,上上上次也在。
显得特别有存在感不是?
周煜被自己脑补的这个“你男朋友”苏到了,但随即想到自己要什么时候向阿和摊牌,又愁得很,于是尽管表情管理得很好,但他的气息却很是飘忽,眼神时而愉悦时而严肃时而忧虑,看得在场为数不多的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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