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的两兄弟都是明宙看着长大的,沈时望在商场上雷厉风行,但是在面对沈时苍时,总会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份温情与柔软,也总会让他感受到束手无策的无奈。
这时候,明宙就会宽慰他:“沈总不用想太多,小少爷年纪还小,无论发生什么,你们都是亲兄弟,总会好起来的。”
“不是这样的,”沈时望摇了摇头,然后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对明宙说道,“明叔,帮我搜集最近一年再版加印过的关于恋爱的书。”
明宙有点懵:“沈总……?”
沈时望又说:“先拿两本销量好的直接送到洛杉矶,会议结束了我就看。”
明宙:……
虽然不知道自家的沈总在想些什么,但沈时望安排的工作,明宙一向都能处理的很好——哪怕是这种看起来莫名其妙仿佛石乐志的工作。
当晚,会议结束后,明宙准时将书送到了沈时望的卧室里。
然后,明宙就看到这个在公司里不苟言笑的男人,换好睡衣,戴着金丝边的眼睛,捧着一本名为《做个魅力女人,击中他的心脏》这种听名字就十分扯几把蛋的粉红色读物,一本正经、认认真真、目不转睛、锲而不舍地拜读着。
明宙觉得,一定是自己倒时差的方式不对。
于是,他快速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在床上,准备重新倒个时差。
……
而另一边,陈越阳却和沈时苍截然不同。
沈时苍身边只有一个沈时望看起来像一个明白事儿的成年人,虽然实际上也翻船了。而陈越阳的身边,可是有一个活体基佬。
他本来不想麻烦连与兴,毕竟,对方看起来正在和陶一然虐恋情深,他要是去问这种问题,和往对方的伤口上撒花椒面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陈越阳憋了半个多月,终于还是憋不住了。
或许是他做贼心虚,也或许是他神经敏锐,反正,陈越阳就是觉得,这段时间沈时苍看他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目光,明明是他最为熟悉的那种冰冷目光,却不自觉地感到那道视线里带了丝热辣辣的滚烫,冰火交融,却一点都不觉得矛盾,反而诡异的和谐且复杂得要死。
于是,他犹豫再三,还是把连与兴约了出来,问道:“你说,他是不是知道了?”
连与兴吐了个烟圈儿,然后淡定地帮他查着数:“第二十六遍了,老子不是跟你说了么,他肯定啥也不知道。你笨想,沈时苍要是知道你半夜发骚去主动亲他,他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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