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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顾小夕高中里学过英语,但是和酒吧里的酒的名称可搭不上边。

好在顾小夕身体里的灵魂并不是真的顾小夕。

酒吧里卖的酒很多都是国外生产的酒,商标都用英文标示。

顾小夕对这些很熟悉,他以前也做过类似的工作,所以选酒的时候不会出现差错。

男人趴在吧台上,沉默地看着,他看到顾小夕修长的手指划过酒柜的木格,几乎不用看酒的产地,似乎光从瓶子的颜色和形状就能判断它来自哪个国家。

因为即使是同一种酒,产地不一样的话,口感也会大相径庭。

“马丁尼可以吗?”顾小夕转头问。

“伏特加马丁尼,”男人眯着眼睛说,“摇匀,不要搅。”

顾小夕皱皱眉头,但是没说什么,但是还是忍不住加了一句:“客人都这样点酒吗?”

“我在学邦德。”男人支着下巴说,“我觉得这样很帅啊。”

顾小夕从酒架上把酒拿出来:“很没有品位。”

男人用孩子气的声音说:“我就要那样。”

顾小夕冷哼一声没说什么,顾客就是上帝,不过反过来说,老板其实和上帝也没有什么区别。

他用右手提及瓶颈部分,并迅速向上抛出,准确地用手掌接住瓶体的中间部分。

他这一手让周围的人发出一阵掌声。

谁都知道这是英式调酒的第一步的技巧,要求动作迅速稳准、连贯。

虽然得到了掌声,不过顾小夕却暗暗地擦了一把汗,酒瓶有些沉,差点从手里脱落。

这倒不是说顾小夕不熟练,只是这个身体的协调性比较差,而且毕竟在少年,力气上还是有些微妙的差别。

男人还是坐在那里,没说什么话,就是笑眯眯地看着他。

顾小夕用左手托住瓶底,右手扶住瓶颈,呈45度角把商标给男人看。

因为男人学邦德的台词,所以顾小夕按照007里面的配方,选用了戈登琴酒作为基酒。

男人轻轻的点点头,顾小夕开瓶量酒,用三分戈登琴酒,一分伏特加,半分Kina Lillet开胃酒,加冰摇匀,再从旁边的冰盘中拿出一片柠檬,插到酒杯上。

顾小夕将马丁尼推到男人面前,等他品尝。

男人支着下巴看着那杯马丁尼,轻轻地说:“听说马丁尼的配方有268种以上,你会几种?”

“我会调客人想要的。”顾小夕将酒瓶放回架子上,回头学男人的样子,在吧台上支着下巴。

“我听说这样调酒不太好?”男人问。

“因为马丁尼应该是搅拌而不是摇和,”顾小夕抓抓头发说,“因为基酒是琴酒,所以只有搅拌才不会损伤到它,才能让分子舒服地躺在其他分子上,而摇晃的动作会让冰破碎,从而产生更多的水。”

“我不喜欢水。”男人不满地说。

顾小夕耸耸肩膀:“这样也会减弱酒的劲度,影响口感,也会让马丁尼看起来浑浊一点。”

“这个酒好像有个名字?”男人又问。

“噢,James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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