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着笑着,两人在床上滚了一圈,也有点没力气了。
莫诀这才摸了摸荀觅的肚子,说,“饿不饿?楼下有旋转餐厅。”
荀觅给了他一个白眼,“转移话题……”
不过还是换了衣服,跟着莫诀一起出了门。
然而自从荀觅知道了这家酒店的价格,每一顿饭都非要吃的把整个肚子都填满了才甘心。
不过不得不说,酒店的服务质量倒是真的一等一的好,就连用餐的材料到制作的手法都无一不是精细十足——就连去吃个饭,都有人详细的介绍用法用料,还会几国语言同时转换。
“真是屈才了……”荀觅感叹着。
他看了一眼外面依然灯火通明的城市,这里的节日就是这样,难逢一次,所以每一次必定是彻夜狂欢。
这个时候,全城都笼罩在了无尽的欢声笑语之中,在这种热烈的环境当中,悲伤、劳累……似乎一切这种负面,会让人觉得不开心的情绪,全都随之远去了。
*
他们一路用了半个月要多的时间,将密苏里州游玩了一个遍。
从圣路易斯的大拱门,看到了十足美丽的天际线,也在峭石之巅看到了泰布尔罗克湖的秀丽颜色,也第一次进到了酒吧,现场听到了他从前绝不会听到的爵士演奏,最后,在扎克湖边的露营地,以天地为枕席,伴着星辰做1爱。
那个时候,两人相拥在营地当中,浑身的汗水,却也挡不住狭小帐篷当中升起的某种情愫。
荀觅翻身压在莫诀身上,打量着他凌厉的眉眼,忽然轻轻的说,“哥,我之前听人说,能不能确定和一个人共度一生,最好的方式,就是和他一起去旅行……”
莫诀静静的看着他,双手放在了他的腰上,动了动,又把自己挤了进去,随后喘着粗气说,“那现在呢?”
荀觅轻哼一声,压着莫诀没让他动,喘匀了呼吸才道,“我现在觉得……说的很对。”
“我觉得,和我以后能够共度一生的人……”他看了一眼莫诀的眉眼,一手忽然用力的将他的嘴巴捂住,亲吻在了他的鼻梁上,说道,“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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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耗时快要二十天,终于重新回到了纽约。
这一次的旅程,其实并不是他们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甚至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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