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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杯子喝了口水。

  “鱼做得怎么样?”李云崇问。

  “不错。”成芸放下杯子,说:“一条鱼煮煮就得了,做这么精细干什么,你这摆盘已经堪比大厨了。”

  “还不是被你认出来了。”李云崇的语气听着不像是有什么遗憾,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成芸的碗里。“做成什么样你都能挑出来。”

  成芸把鱼肉塞进嘴里,李云崇又道:“你是不是不用尝味道,光凭感觉也能知道哪道是我做的。”

  成芸说:“没那么夸张。”

  “能有个一眼认出我做的菜的人,于我而言也是件幸事。”李云崇淡笑着说,“这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的,这需要很多时间。真的习以为常了,就说明有人已经在我身边很久了。”

  成芸低头吃饭。

  “我记得刚刚开始的时候,你一点也不喜欢这道鱼。”李云崇好像一点都不饿一样,从桌上拿出烟来,点着。

  成芸拿筷子的手微微一顿。

  李云崇虽有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实力,但自身修养很好,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人自律得可怕。成芸与之相处十二年,还没碰到过两人吃饭吃一半,他掏烟抽的情况。

  成芸看他一眼,李云崇的全部注意都放在接下来的话题上,神色言语间,根本没有注意这根烟——或者说,是不容置疑。

  成芸不讲究的地方比他多多了,看完一眼之后什么都没说,又低头吃饭。

  李云崇回忆一样,缓缓地说:“那个时候你最喜欢吃路边烧烤,还带我去过一次。”

  成芸扒饭的动作慢了一些。李云崇翻开了很久之前的故事。她不喜欢回忆,但并不代表她忘记了。

  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李云崇给她在北京找了个住处——一家快捷酒店的标间。

  成芸开始的时候不要,跟李云崇说:“再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离开北京了。”

  李云崇说:“那就住一个月。”

  成芸最终住下了。

  她之前住在货运站附近的一个黑旅馆里,一天二十块钱,大通铺,跟一群长途货车司机住在一起。

  所以那个小小的标间,对她来说已经近乎是天堂。

  有一天成芸把李云崇叫出来,说想请他吃顿饭。

  成芸的想法很简单,李云崇帮了她,她就想把她觉得好的东西分享给他。

  成芸到北京之后,最喜欢前门附近的一个烧烤摊。一天晚上,她带李云崇到那,点了满满一桌东西。

  吃完饭,李云崇问她一句:“你攒了多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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