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十分感谢您的配合。”
萧桐和他们一行人大半夜去了派出所,做完笔录天都亮了,那小矮子原来是个半大不小的小女生,叫陈茴,今年刚满十六岁,父母离异,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没人管她,她初中就辍学了,整天在县里瞎混,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混个吃饭钱,以前也被抓住过几次,可由于她是未成年人,派出所的警察也不能拿她怎么样,每次都只能口头教育一遍就给放了,现在警察看到她都头疼。
陈茴是个老油条了,根本不怕警察,嬉皮笑脸的,警察问东她答西,磨蹭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才招供。
陈茴和萧桐无冤无仇,至于为什么要干这损人不利己的事儿,按她的话说,那叫“拿人钱财□□。”
原来陈茴那天在网吧花光了钱,被老板撵了出来,无所事事在大街上溜达,另一条街裁缝铺的老板娘交给她个差事,让她每天半夜往萧桐店门上写字,写得越难听越好,写一次陈茴就能拿二百块的辛苦费,陈茴一听有这好事,比自己偷东西还得挨揍强多了,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没想到这才写到第三次就被抓了个正着。
“呸。”陈茴啐道,“可真够背的。”
审讯的警察听这话都给气乐了,“人萧小姐和你无冤无仇,被你这么一闹,又提心吊胆又耽误生意,人家还没说背呢,你倒好意思说背。”
“原来她姓萧啊。”陈茴懒洋洋道,“没办法,我没钱吃饭肚子饿啊,谁给我钱我就给谁办事,这就是道理,警察哥哥,要不你给我点钱?那这事儿我以后就不干了。”
“……”真是无赖得坦荡荡,连警察都懒得搭理她了。
弄清楚原委之后,萧桐先谢了警察,警察问她打算怎么办,她说当然是走法律程序,法律规定了该怎么办,那就怎么办,可警察劝萧桐这事儿私了,一来这事儿顶多算个影响社会治安,最长也就拘留十五天,二来萧桐初来乍到,人家都在上榕开了多少年的店了,让他们记恨上,对萧桐更不利,倒不如萧桐客客气气上门和解,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萧桐自己也有益。
可萧桐说什么也不同意,“警察同志,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然定下了,那自然有一番道理,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惩处,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哪有施害者逍遥法外,受害者反而上门道歉的?”萧桐晃晃手里的手机,“您的这番话到了网上,您猜网上那些人会怎么评价?”
那小警察原是好意劝萧桐,没想到萧桐是个面软心硬的主,再看看她手里显示录音中的手机,脸唰一下就白了,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还是一个有点经验的老警察过来打圆场,说他们一定会秉公执法,才把萧桐客客气气的送走。
都说人年纪越大,越学会和世界和解,萧桐倒觉得自己年纪越大,越学会锱铢必较。
正是这种所谓“和解”的态度,才让越来越多的恶人在规则之外试探,侵占守法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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