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的儿子,跟他同龄但小了他两个多月。
戴米恩得说,看到兰姆的那一刻,他觉得,他活到了现在,就是为了遇到兰姆。
虽然他现在才三岁。
生日惊喜理所当然地被戴米恩叫了停,他可没有闲暇欣赏家庭教师带来的惊喜,他得留住兰姆。
兰姆是叔叔理查德的儿子,他们一家并不跟他们家住在同一个州里。他生日宴结束后,兰姆得跟着叔叔和婶婶回家。
戴米恩用了曾经自己所不齿的手段——撒娇打滚装哭,抱着兰姆就不撒手,大有兰姆留不下,理查德叔叔就把他一起打包带走吧。
兰姆虽然没有用这些手段,但他小大人似的口齿清晰地做了陈述,就是要跟戴米恩在一起。他要么留下,要么将戴米恩一起带走。
两家的大人被他们弄得没有办法,最终点头答应了。
然后,他们就一直没有分开。
从三岁起,一直到现在的二十五岁。
戴米恩也发现了,他并不是索恩夫妇亲生的儿子,他只是跟他们亲生的儿子一同降生在同一家医院里。因为他们的孩子是一个死胎,未免刺激到流产过三次,对这一次的孩子抱有极大期望的母亲,他在医生的建议下领养了他,并冠以索恩的姓氏。
对于戴米恩而言,这些身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追到了兰姆。
兰姆追到了,戴米恩又不是只追求精神上的柏拉图。他曾经固然对其他种族的生灵没有性趣,但不代表他对兰姆也没有性趣。
只是,性趣归性趣,兰姆却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戴米恩和兰姆都不喜欢被压制的状态,即使是他们信任的对方。
于是,床上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好在,他们都是讲道理讲实力的非人类。
昨天无疑是戴米恩的主场,跟兰姆这个即使赢了也只是埋头做个不停的家伙,戴米恩的花样就很多了。当然,对于戴米恩而言,他不介意兰姆在被酱酱的过程里学习到一些东西,只要是兰姆,想一想居然还挺期待——是兰姆自己越不过那个坎。
美好的二十四个小时……可他才心满意足地抱着兰姆睡了几个小时,忽然就感到了一种让他毛骨悚然的危机感。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大街上了。
要不是他的力量使用得快,那些突然看到他这么一个半-裸状态大活人突兀出现的模样早就放声尖叫了。
戴米恩目光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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