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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向华的问题,我还是说说吧。

先从剧情说起,如果大家是从最开始追我的这个文的话,那么大家知道,我最开始是在论

坛写文的,那时候写的很轻松。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大纲,想到哪儿就写哪儿,那时候留

给我思考的时间,不是一天而是一周。

前天我回去翻自己的文,对比了前后,真的有点不敢置信,甚至有点错愕。

有一天,朋友对我说,把文章发到晋江来吧。我可俗,从没把写文当做什么高尚的事情,

我想要更多的留言,更多人喜欢我,以及我的文,甚至希望更多的收益,更多的留言。

嗯,后来结果就是你们看到的样子了。

毕竟是自己构造出来的一个世界和一些人物,看见有人指责总是忍不住难受,我不是不能

接受批评的人,有个词叫玻璃心,我把批评看的很重,这对我来说也确实很沉重,我甚至

连一点提笔的冲动都没有了。

一个连爱都没有人,怎么好意思说自己写得好文?

不管是习惯性作死习惯性精分傲娇闷骚的周南京,还是身高多两厘米智商多两点连腹肌都

多两块的还没有腿毛的大土豪温向华,我都爱他们。我爱自己笔下的每个人物。

自己亲手写崩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受,甚至让我觉得脸红。

机油告诉我,一定要日更三千,但是我却忘了,日更三千的基础,是有足够的激情和热爱

,不要让读者失望,更不要让自己失望。

我其实很难过。你们别讨厌温向华,讨厌我吧QAQ,因为都是这个蠢作者的错,才让他蠢死

掉了!

我会记得对自己负责,请相信我比任何人都看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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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大半夜在床上睡不着,想了想还是把这大段话打出来了。_(:з」∠)_

☆第54章 我是番外君

我叫李轩,网名李瓜瓜。是李轩不是李车干,老实说,每次听见别人叫我李车干的时候,我都想把那个人吊起来LJ一百遍,,……但是,我李轩是个有节操有三观还格外正直的四有青年,所以一百遍什么的只能在梦里面想想了。

目前,我是一枚七点中文网的编辑。赚的是卖白菜的钱,操的卖白粉的心。手下的作者,越往上越难调戏,也不知道是翅膀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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