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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每天只睡四小时才考上新疆一所师专的历史系,同年她妈丁女士以应届生的身份考上N大化学系,差距一目了然。钟教授是后来考研才考到N大的,外语考的是日语,因为英语实在扶不上墙,至今上个EBSCO查资料还需要中文翻译。严格意义上来说,钟汀和丁女士才算得上校友,毕竟她们都是N大的本科生。

  钟教授一直宣称是自己的博学多才吸引了丁女士,她妈表面附和,私下里同钟汀说,一见钟情到底是见色起意,她先于钟教授的灵魂而爱上了他的外表,后来虽然这灵魂不太如人意,也只能一并爱上了。

  钟教授是N大历史学院的美男子,越老越美,最难得是有书卷气。

  书卷气这事儿和读书多寡不成正相关,殆天授非人力所能为之。她爸当年初中毕业在新疆农场拿着铁锨同人打架问候人家女眷的时候也是有书卷气的,史院傅院长著作等身,站在讲台上依然有屠夫气,开口像二人转进高校演出。造物并不公平。

  钟汀对路肖维也算见色起意。

  倒不是她多么肤浅,只是他长得太扎眼了。

  她和路肖维结婚后就住在绛石园,小区离两人的学习工作单位都不算远。路总虽然没通稿上吹得那么简朴,但总体上还是保持了勤俭持家的作风。

  房子是二手房。

  她想路肖维也不止是为了省钱,他懒得费一丁点儿心思在装修上面。

  在他们搬进来之前,住在这里的是一家美国人,钟汀根据残留在墙壁和玻璃上的痕迹推测以前的房主有三个孩子:一个是数学爱好者,次卧的一面墙上充斥着数学公式和笔算痕迹;一个是化学爱好者,客厅的落地玻璃上参差不齐地排列着一堆化学分子式;一个是梵高的狂热信徒,电视墙上有一副巨大热烈的向日葵,仿作画风稚拙,向日葵上用英文写着我爱梵高。三种笔迹截然不同。

  那天领完证,路肖维带钟汀来看房子,地板上还散落着A4纸,四周空旷无一物,种种痕迹表明前任房主刚搬走。她第二天再来的时候,该有的家具基本都有了。

  两个人都没有想过要把墙重新粉刷一遍。

  她把家从里到外检视一遍,不用思考她就知道他这两年怎么过的:大部分时间住在酒店里,然后隔些天请钟点阿姨把家打扫一遍。

  这个人对家庭生活实在缺乏兴趣。

  从浴室洗完澡出来吹头发,丁女士来电话说让她和路肖维一起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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