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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有个高中同学和我一起念了A大,她在数学系。大三的时候,也就是我大三时跟慕承和处于抬杠期的那会儿,她说他们系一个男生和自己的辅导员恋爱了。

  这在当时我们看来也算很震惊的事情,所以成了八卦广为流传。

  可是细细一想,不是很正常吗?

  大学生恋爱自由,可以喜欢师兄弟姐妹,可以喜欢工人农民,可以喜炊商人公务员,那为什么不能喜欢老师呢?

  这件事,据说后来以那位女老师辞职作为终结。

  那个同学说:“其实没什么,学校也没规定师生不能恋爱。只是很多学生干部同事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她勾引自己学生什么的。那位老师自尊心强,就辞职了。”

  八月中旬,师大就开始为新生的入学工作做准备了。

  我和张丽丽都要当新生的辅导员,所以学校又开会把规则记录强调了又强调。前几回给我们上“如何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的魏老师又老生常谈。

  “有的老师觉得一味地关心学生,和学生不分彼此,或者发展出友情就处好了师生关系,那是不正确的。”

  “无论关系多么熟,都要记住一点,师生关系永远都是代际交往,老师是长辈身份。”

  “我们平常说的师生平等,只是人格平等,而并非身份平等。”

  “说了半天,不就是那个意思。”张丽丽嘀咕。

  “什么那个意思?”我问。

  “不准师生恋呗。”张丽丽说,“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那些年轻男老师比较危险好不好,把他们叫过来单独教育不就行了?非让我们陪着靠这儿磨叽。那天我看报纸,说有个什么学校居然叫全校师生签军令状,里面就有一条: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谈恋爱或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

  张丽丽见我没接话,继续说:“你说这学校多变态啊!”

  “嗯。”我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总之呢,只要是师生恋,那肯定都是老师那一方的错。”

  “为什么啊?”我诧异。

  “所有舆论都会这么认定。因为在社会大众眼中,学生是弱势群体。大学里虽然大家都成年了,但是老师是位高一方,所以一般都会认定是老师利用职务之便,勾引无知学生。咱们占点便宜,毕竟女老师和男学生还好点,要是一个男老师和女学生,啧啧啧。这放在古代,知道得叫什么?”

  “叫什么?”

  “不伦。”

  我张了张嘴巴,再也说不出半个字。

  “这事不犯法,但是特影响学校声誉。”

  夜里,我在房间里上网,搜出了很多关于师生恋的帖子,那些跟帖举手赞同的,好像都是些年龄不大的孩子,但是绝大多数都说那个老师如何如何。我迟疑了下,在经常逛的那个论坛发了帖子——毕业了还算不算师生恋?

  “毕业了,是不是就可以在一起了?别人还会说三道四,指指点点吗?还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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