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莫茉,我真的是太喜欢你画了。”佩珀.波茨在电话里不断赞美着,“我从来没有看过感染力那么好的粉彩画,特别是光之鸽那一幅。”
受了伤的鸽子即使折翼之后,仍挣扎着飞起,那既使满身伤痕,也不曾放弃希望的眼神,让人说不出的感动,望着那三张粉彩画,让人心境也特别平和些。
像这种画挂在家里才有些意思,对于现代艺术所偏好的阴郁画风,佩珀不否认那些作品的艺术性,但看多了之后只会让人心情沉重,特别是对现在的托尼而言,他的压力已经够大了。
“谢谢。”听到有人那么赞赏自己的画,莫茉也很高兴。前世时,她最大的爱好是绘画,其次是写作,第三是摄影,最后才是做导演。
但她的成就反而是反着来了,人人都知道她是名导演兼摄影师,甚至还知道她拿了二个最佳原创剧本奖,不过绘画这一项反而知道的人少了。而且随着她越来越有名,越来越忙,她能用在绘画上的时间也更少了。
夏洛克曾经劝过她,让她开一个画展,不过当时因为时间所限,加上对画作一直不怎么满意的关系,迟迟没有开,到后来她死了之后,自然也开不成了。
佩珀又赞了几句后续道:“如果你还有再出什么新作品的话,请勿必让我们知道,我跟史塔克先生都希望你能第一时间考虑,让我们收购你的作品。”
莫茉当下就答应了,两人还约定好以后如果有了新画作的话,必定第一时间拿给她和史塔克先生看。
佩珀是真的很欣赏这个新生的画家,不但约好要订购她的下一幅画,另外也劝她多累积几幅画,在画廊中做一个小型的画展,打开知名度,只要她接下来的画都保持这么高的感染力的话,在艺术界中成名是迟早的事情。
有了卖画的钱,莫茉也可以把房车重新按着她的需求重新装潢一番。在广告一拍完,无约一身轻的情况之下,莫茉便迫不及待的开着自己的小房车出去浪了。
她早就想好了,从加州一路浪到纽约,可以看遍路上经过的国家公园,顺便可以为自己接下来的画作累积灵感,边画边走,到了纽约之后,看是安排画展,还是把画放到画廊寄。
只不过莫茉设想的虽好,但人生中总是充满着意外,她的画一口气卖出三万美金高价的事情,早就悄悄地在街头画家之中流传了,于是乎,她遭遇到人生中的第一次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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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茉买好了东西,便往自己停在超市后面停车场上的小房车走去。
自她的小房车装潢重整好之后,她就迫不及待的从那间短期公寓里搬了出来,直接搬进新买的小房车里去住了,还给它起了一个爱名叫小灰灰,不过为了方便起见,她倒是没特意去什么房车营地,而是像着大部份的房车族一般,直接蹭着超市的停车场。
弗兰克卖给她的小房车上本就为了出行方便,在房车顶上加装了好些太阳能面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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