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见缩在门口睡的正香的方婉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且极为鄙视自己这种行为。
就算他想了女人,也不该是这个泼妇。
所以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她还在。那就不是自己猥琐了,又很开心,带着一身酒气坐在她旁边,并排坐着,不时扫一眼。又推了几下,发现这人睡的像头小猪,就就近端详了起来。
方婉之的长相,闭上眼睛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远山眉,大眼睛,眉间一点朱砂痣,笑起来挺招人喜欢的。鼻梁有些塌,不如那些人想要送给他的美人挺,下巴也不算尖,是圆圆的苹果脸。嘴巴有些小,唇色红润,他记得这口朱唇的滋味,软而润。
这般想着,喉结不由上下滚动了一下。
侧头再看看,又推了她一下,还是没有醒,以为她病了。便往前面凑了凑,摸了下她的额头。并没有发热,手却有点不愿意收回来了。
掌心之下的那一小片肌肤滑腻腻的,是不同于皮皮的那一身糙肉,他顺着她的眉骨滑下,拇指不自觉在那口半张的红润嘴唇上摩挲了一下,触感亦如方才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记忆与遐想。
连喻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贴上去,总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触上了那抹红润。唇齿相接的瞬间,因着她半开的朱唇显得异常契合。他听到自己如鼓的心跳,舌尖扫过她的唇瓣和贝齿,吮了一下想要放开,又有些食髓知味。
二十七岁的连喻,所有的情商都用在了为官之道上,也就没脑子探究这错乱的一吻的究竟代表着什么。
他觉得有些热,带着深谙的眸子离开方婉之,长长呼出一口气,口干舌燥。
他把这个归结于长久的没有女人,和酒后不甚清醒的脑子。
如是催眠了一下之后,连喻心里舒服了很多,又舒了一口气之后,他看到了蹲在他和方婉之之间的皮皮,倒抽了一口冷气。
皮皮说:“大人,我都看见了,你偷亲人家姑娘。”
连阁老梗着脖子抿了抿嘴角,决定死扛到底。
“我没有。”
皮皮维持着棺材脸,十分认真的道。
“我都看见了。”
连喻看着皮皮黑白分明的眼仁,突然很想将它们抠出来。
酒后风吹的久了难免头疼,连喻有些上头,整个人都有些醉醺醺的。桂花酿的滋味在唇齿之间荡漾开来,似乎还参杂了些许甜丝丝的别样滋味。他将两只胳膊并在膝盖上,歪头看了方婉之一会儿,眨眨眼,又看了一会儿,几乎落荒而逃。
皮皮站在夜风里,看着那个有些踉跄的背影,心情是相当的不错。
次日清早,澜卿难得起了个大早,睡眼惺忪的坐在床上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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