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即表示同情,当即拿出钱包,付了账。
再然后,我们散步回家,跑过超市时,我让他陪我进去买包方便面。
谁知,叶好居然在我选方便面时,自顾自拿了一车的东西。
当然,最后是我这个钱包没丢的人付账。
而叶好,提着两大包由我付账的东西,挥挥手,回自己家了。
这……有些蹊跷了。
难道,我遇见吃白食的了?
刚冒出这个想法,我就开始下死劲地唾弃自己。
寒食色,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爱财如命呢?
接下来,我和叶好开始了第三次的约会。
回家时,我终于确定——个背时的仙人板板,果然遇见吃白食的了!
在这次的约会中,叶好居然骑了一辆老旧得稍微碰碰就会散架的自行车来接我。
我咬咬牙,豁出去,上了。
迎着马路上灰扑扑的风,迎着路人好奇的目光,我慷慨就义。
来到馆子中后,要了菜,我开始细嚼慢咽,并打定主意,这次死都不会掏钱。
但是,这个叶好,心才叫毒啊!
吃到半途,他道声抱歉,说是去洗手间。
但这么一去,就如黄鹤一般,不复返了。
只打来个电话,说是公司临时有事,先走了,下次再联络。
我只能咬碎牙齿,付账。
我那一颗小心肝,拧巴得紧紧的。
我靠,想不到我寒食色活了这么些年,居然遇到对手了!
人家养的是小白脸,我养的居然是宽屏纯平脸。
这么一想,我瞬间像是打了鸡血混合鸭血最后混合手血旺一样的激动。
我决定,我要和叶好斗个天昏地暗,斗个你死我活,斗个寡廉鲜耻,斗个男盗女娼。
第四次约会,我事先表明,我没带钱包。
然后,叶好笑笑,说今天我们吃点风味小吃。
他带着脚踏七寸高跟鞋的我,走了十条街,终于来到了一家酸辣粉铺子前,要了两碗酸辣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